【2024年11月热点】员工符合“按照6万扣除累计减除费用”的政策,但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进行申报时系统提示:“上一属期未按照6万扣除累计减除费用”,应该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24-11-26 15:14
来源:厦门税务
问:员工符合“按照6万扣除累计减除费用”的政策,但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进行申报时系统提示:“上一属期未按照6万扣除累计减除费用”,应该如何处理?
答:需要先对之前月份申报表的“累计减除费用确认”进行更正,然后再进行本月申报。具体步骤如下:
①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选择1月所属期,点击【综合所得申报】进入综合所得申报界面,点击【4申报表报送】—【更正申报】。
②点击【1收入及减除填写】-【正常工资薪金所得】-【更多操作】-【减除费用扣除确认】,选择需要一次性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的纳税人,在【是否直接按照6万元扣除】栏次将【否】修改为【是】。如果确认当前信息无误,点击下方的【确认】按钮直接关闭界面。
③减除费用扣除名单确认完成后,点击【2税款计算】—【重新计算】,然后点击【4申报表发送】—【发送申报】。完成更正申报,依次更正申报至本月。(注意:应从1月开始依次更正申报至上一所属期。)
④切换到本月所属期,打开【综合所得申报】,核对【减除费用扣除确认】名单内该纳税人在【是否直接按照6万元扣除】栏次选择【是】,完成申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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