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在线申请平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向我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为保证您及时高效获取信息,申请前请阅读以下须知:
一、申请注意事项
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是《条例》规定的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两种基本方式,二者相辅相成。为提高效率,建议您在正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之前,利用首页的“搜索”功能对主动公开信息进行检索。如果没有检索到您所需政府信息,请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本平台只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受理信访、咨询、举报、投诉等。如有上述需求,请通过相应渠道反映。
3.为提高办理时效,方便您尽快获取信息,建议您按“一事一申请”原则,每次只申请一条政府信息。
4.申请人对申请答复内容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果申请人恶意修改和使用我局提供的信息,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申请方式说明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者在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网站第二税务分局区局频道上下载,也可以直接在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网站上在线申请。
(一)互联网在线申请。申请人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网站第二税务分局区局频道“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要申请”,在线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直接点击“提交”,完成在线申请。
(二)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自行下载并填妥《申请表》后,连同有效身份证明或者证明文件复印件,通过中国邮政EMS或者邮局挂号信等方式邮寄到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且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三)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或者证明文件,直接到受理机构当面提出申请。
三、申请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318号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夏令工作时间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92—5322301
通信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318号
邮政编码:361001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第二分局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第二分局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