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查阅、利用政府信息,根据国务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在门户网站上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众可以随时查阅、检索。
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一)机构概况
1.公开事项:机构设置
公开内容:内设机构及机构负责人姓名信息
公开时限:信息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厦门市税务局网站第一稽查局区局频道
责任主体:党建办
2.公开事项: 主要职能
公开内容:机构职能和负责人姓名
公开时限:信息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厦门市税务局网站第一稽查局区局频道
责任主体:党建办
3.公开事项:领导简介
公开内容:局领导照片、简介、履历、分管工作等
公开时限:信息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厦门市税务局网站第一稽查局区局频道
责任主体:党建办
4.公开事项:联系方式
公开内容:通信地址、邮编、电话、办公时间等
公开时限:信息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厦门市税务局网站第一稽查局区局频道
责任主体:办公室
(二)政务动态
5.公开事项:税务新闻
公开内容:新闻发布会等消息;局内工作动态、重要会议。
公开时限:持续开展,及时发布
公开方式:厦门市税务局网站第一稽查局区局频道、报纸广播电视等
责任主体:办公室
6.公开事项:通知公告
公开内容:本机关非政策类通知公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
公开时限:持续开展,及时发布
公开方式:厦门市税务局网站第一稽查局区局频道
责任主体:各相关科室
(三)行政执法
7.公开事项:税收执法信息
公开内容:税收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
公开时限:持续开展,及时发布
公开方式:厦门市税务局网站第一稽查局区局频道
责任主体:案件审理科
8.公开事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公开内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
公开方式:厦门市税务局网站
责任主体:案件执行科
9.公开事项:“双随机、一公开”
公开内容:税务稽查随机抽查的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事项清单
公开时限:及时更新、持续开展
公开方式:厦门市税务局网站第一稽查局区局频道
责任主体:综合选案科
(四)政府信息公开
10.公开事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公开内容:政府信息的分类、获取方式和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内容。
公开时限:及时公开
公开方式:厦门市税务局网站第一稽查局区局频道
责任主体:办公室
11.公开事项:依申请公开
公开内容:《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及在线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等。
公开时限:及时公开
公开方式:厦门市税务局网站第一稽查局区局频道
责任主体:办公室
12.公开事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公开内容:年度报告包括概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公开时限:1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
公开方式:厦门市税务局网站第一稽查局区局频道
责任主体:办公室
(五)社会监督
13.公开事项:局长信箱
公开内容:局长信箱渠道
公开时限:持续开展
公开方式:厦门市税务局网站第一稽查局区局频道
责任主体:办公室
14.公开事项:税收违法行为检举
公开内容:检举渠道
公开时限:持续开展
公开方式:厦门市税务局网站第一稽查局区局频道
责任主体:综合选案科(举报中心)
15.公开事项:税务干部违纪举报
公开内容:举报渠道
公开时限:持续开展
公开方式:厦门市税务局网站第一稽查局区局频道
责任主体:党建办
(六)其他信息公开
16.公开事项:年度法治报告
公开内容:每年的年度法治报告
公开时限:4月1日前
公开方式:厦门市税务局网站第一稽查局区局频道
责任主体:案件审理科
二、目录索引及应用
(一)目录导航
本目录采用主题分类方法,将公开的政府信息分为6个类别,16个二级事项。对分类目录采取逐级展示的方式供公众浏览。点击任意分类类目时,自动展开所属的下级类目,并列出该类目下所有的信息条目,点击列表中的条目名称,可显示该信息的详细内容。
(二)目录索引
以目录卡片形式列出公开事项的核心元数据,包括索引号、主题分类、发文机关、成文日期、标题、发文字号、发布日期、废止日期等。每条公开信息对应一张索引卡片。
(三)信息检索
提供简单(标题和全文)检索、高级(组合)检索两种方式。简单检索支持任意词组的查询等。高级检索在简单检索的基础上,增加对核心元数据的组合查询等。两种方式都支持在结果中的二次检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