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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翔安区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22 17:32 来源:厦门税务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18年,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通知》(税总发〔2016〕169号)文件要求,翔安区局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依法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从税收工作实际出发,坚持贯彻运用法治理念、法治思维,规范税收执法,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组织税收收入
  2018年,翔安区局坚持依法征税,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共组织税收收入43.83亿元,同比增收2.67亿元,增长6.49%,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按照组织收入原则,把握好组织收入的进度和质量,依法依规抓收入,强化税收收入分析工作,结合辖区内税收经济形势对整体税收收入情况总结分析,实现税收征管与税源分析的良性互动。
  (二)依法发挥税收职能
  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18〕174号)要求,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宣传,优化纳税服务水平,开展纳税精准帮扶,营造公平合理税收环境,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地生效,持续释放改革红利。
  在小微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方面,2018年度辖区内共有40456户次小微企业享受了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享受减免税额6177.09万元;共计1880户次小微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同比增长42%,优惠减免税额合计16556万元。
在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方面,积极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制度实施办法》(税总发〔2014〕159号)文件要求,加强改进税收政策研究和管理,及时反馈税收政策执行情况。2018年度共反馈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意见9篇、专题报告1篇。
  (三)深入探索新型税收管理机制
  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在优化办税服务、加强行政审批管理工作上下功夫。一方面,针对企业普遍反映的“注销难”问题,优化注销登记流程,开通“绿色”窗口,新系统上线后已为符合条件的107户次企业办理了注销即办,占同期申请337户注销企业的31.7%。另一方面,做好行政许可信息公示工作,对做出的行政许可,自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2018年度共对613户次行政许可信息进行公示,努力提升行政透明度,逐步推动税务公信力提升,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探索新型税收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6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管理工作。完成税收管理由主要依靠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管理的转变,坚持放管结合,强化对行政许可事项后续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依法进行处理,保证后续监督有效到位。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
  贯彻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6〕53号)文件要求,2018年共对4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保证税收制度的可操作性,从源头上根除制度性侵权。同时,做好区局2018年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配合市局落实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着力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二)做好三项制度全面试行工作
  一是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翔安区税务局全面试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厦翔税发〔2018〕27号),并制定36项事项清单,在事前、事中、事后三个方面明确责任单位具体职责,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的三项制度全面试行机制,保证全面试行工作具体落实到每一个责任单位。
  二是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结合工作方案和区局实际工作,制定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事项清单,将职责细化到各个信息产生科室,由专人负责涉税信息归集更新,并进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以办税服务大厅作为主要公示渠道,综合利用线上、线下各种辅助公示渠道,保证纳税人及时了解政策,行政相对人及时了解行政执法信息。形成行政执法公示专人定期公示模式,保证信息发布及时准确。
  三是推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运转,重点规范税款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一方面整合完善现有执法资源,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化建设。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将纸质文书归档电子化,保证执法过程记录长效性。另一方面整理归集执法资料,整合执法音像资料,共将机构改革前后共计298次执法活动的音像资料进行归集,并设置专人定期对音像记录进行整理和更新,保证执法资料归档的完整性和全面性。
  四是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设,按照“承办与审核分离”的原则,配备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法制审核人员。成立法律事务工作室,凝聚全局法律专业人才和业务骨干的力量做好法制建设工作,把好法制审核关,保障重大执法决定合理合法,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设。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翔安区局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在立足税收工作实务的基础上,凡涉及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专业性强的决策事项,坚持集体决策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使决策权同决策责任统一,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严防决策久拖不决。在健全民主决策机制的基础上,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税务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2018年先后召开党委(党组)会29次、局务会12次、局长办公会6次。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完善税收行政执法体制
  翔安区局坚持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税收遵从风险分析为突破口,以信息平台为支撑,以人才团队为保障,以完成税收收入和提升税务机关主观努力程度为落脚点,全力做好风险管理工作,准确查找征管薄弱环节和税收风险点,有针对性地采取管理措施,促进堵漏增收。
在风险管理上,根据市局风险管理工作部署,立足区局征管现状,结合风险闭环管理要求及新机构设置模式,合理划分区局各部门在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中的业务职责,重新梳理业务流程,探索本地化风险管理模式,做到因地制宜,逐步建立与区局征管相适应的纵向联动、横向互动的风险应对机制。2018年常规纳税评估入库、土增税清算入库占同期税收收入近5.19%。
  (二)推进税收业务和内部管理规范化
  1.提升纳税服务管理质效
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新要求,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不断规范纳税服务管理,提升纳税服务管理质效,努力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
  一是积极构建“实体办税+网上办税+自助办税”的服务大格局。全面推行办税方式的自助化、多元化,在翔安区局建成全市最大的24小时综合自助办税服务厅,共配置12台自助办税机。自今年4月正式运行以来,合计提供发票领用服务27207户次,占比76%,社保、个税证明打印服务13313份、其他涉税业务办理5875户次。
  二是简化业务流程设置。全面梳理公共服务清单、压缩办事时限、简并涉税报表、扩大通用文书报表使用范围,规范涉税文书报表格式,推行免填单服务,已实现“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的事项超过90%,纳税人等候时间从2017年的21.25分钟下降到2018年的8.72分钟。2018年在全市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翔安区局名列第一。
  三是加强纳税业务宣传培训。翔安区局坚持面向纳税人进行宣传辅导,2018年度“分级、分类、分片”开展培训辅导12场,参训人数2000余人次,“面对面”辅导1500余户进行扣缴客户端操作,在市局个税APP推广通报中,翔安区局普及率94.6%位列第一。针对个人所得税改革,完成《个人所得税改革对扣缴义务人及纳税人的宣传辅导方案》,推进分期分批举办纳税人个税专题培训班和业务培训会。
  2.落实税收征管规范
  严格落实《欠税管理办法》和《欠税公告管理办法》及其实施办法,加强对欠税企业的发票控管,大力清缴欠税,严格落实以欠抵退、以欠抵留抵、定期催缴等制度,最大限度减少新欠发生。2018年全年清理本年新欠599万元、往年陈欠308万元,合计907万元。
  3.落实出口退(免)税管理规范
  严格按照总局《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2.0版)》要求推进分类评定,提升分类等级。多方面优化出口服务,精准辅导企业最新政策,重点关注出口退税异常企业,做好部门间信息交换工作;建立出口退税企业审核工作台账,提高出口退税风险应对能力;规范出口函调工作,做好出口退税企业税收管理工作,发展营造良好的外贸税收环境。2018年,在中美贸易摩擦等因素的影响下,翔安区局审核出口退税销售额同比减少3.84%,审核免抵退税额同比减少5.40%,审批退税额同比增长3.22%,审批免抵税额同比减少14.22%。
  (三)完善税收执法程序
  进一步完善税收执法程序,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不断完善各项执法制度,不断创新执法方式,保证执法过程规范合法。
  一是凸显“流程再造与优化”特色,首创制定《分类分级管理前移与集中事项操作指引》,汇编了分级分类前移、集中事项共37项,针对一线工作可能存在和出现的业务易错点,为业务人员提供直接快速的指导,推进征管改革,促进流程规范,减少执法风险。
  二是组建翔安区局法律事务工作室,保障税收执法程序合理合法,制订《翔安区局法律事务工作室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公职律师等法律人才的专业优势,全方位辅助税收执法各项业务,如实行行政强制,进行听证会、重案审理会议等工作。
  三是严格按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在机构改革后,成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制定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的标准,严格按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流程进行审理活动,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逐步推向规范化和制度化,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保证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合法性。2018年度,共对13起稽查案件开展集体审理,严格把关。
  (四)加强税收执法信息化建设
  深入挖掘外部门数据应用,与区财政局、建设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务集团、农林建设局等15家区有关单位签订协税护税协议,构建翔安区第三方涉税信息共享机制,2018年已接受区各单位交换信息2万多条,配合区财政局加强55家协议企业迁出告知等工作,防范税源流失。2018年区局作为全市唯一金三并库试点单位,先行先试,主动作为,勇挑重担,更是为系统改革提供了宝贵经验积累。凸显信息管税特色,通过各类数据综合利用平台,查找征管薄弱环节,探索税收管理规律。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切实加强内部监督
  加强风险防控力度,由执法督察专岗直接负责疑点数据核查,接收疑点数据后先与税政部门进一步验证疑点数据取数准确性,再筛选有效指标进行核实。2018年共筛选并下发注销清算申报、个人所得税纳税期限有误、个税奖金申报有误等问题共462条数据,督促核实整改完毕,并将核查结果录入内控平台,切实保证内部监督落到实处。
  严格按照《全国税务系统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和《全国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试行)》的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内控制度建设,编写《内部控制税收管理员操作手册》《内部控制金税三期系统业务操作指南》《内部控制过程预警操作指引》《出口退税管理工作操作指引》以及《内控监督平台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指标防控手册》等操作指引,囊括各业务部门的各个岗位各个风险,保证内控监督平台平稳运行。
  (二)完善纠错问责制度
  积极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依靠内控监督平台、税收执法督察等方式,对执法人员执法过错逐条给予责任追究,并在局内通报。2018年度共追究责任9人次,其中,批评教育7人次,责令书面检查2人次。
  六、完善权力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2018年,翔安区局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将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作为一项重大任务,切实将维护群众利益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一方面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加强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做好投诉接收、调查取证、回复结果、监督落实、分析问题、资料归档等6个方面工作。2018年,共妥善处理各类信访件50件,反馈件“四率”(诉求受理率、及时联系率、按时办结率、反馈回复率)均为100%。另一方面切实保障纳税人的行政救济权利,严格执行行政复议、诉讼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及时解决行政争议,发挥法律事务工作室在法律事务方面积极效应,保障重大案件审理质量,实践说理式执法过程。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2018年,翔安区局认真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6〕50号)及其实施办法,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结合《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事项清单》,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方面明确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事项,事前及时公示纳税服务指南和执法流程等纳税人关心问题;事中及时出示执法文书执法证件,及时回复办理进度;事后及时公示相应行政执法信息,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监督权。对于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事项,严格按规定办理,通过权力的公开运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理念
  (一)落实法制审核制度
  翔安区局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托法制机构和法律事务工作室,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对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进行法制审核。坚持执法与教育结合,立足实际,开展说理式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及时向纳税人宣传相关税收法律和税收政策,在执法决定文书制作中加入说理内容,在执法决定送达过程中进行法规宣讲。
  (二)加强税法宣传教育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2018年充分利用现有宣传载体,丰富宣传形式,探索更有针对性的宣传途径,制定普法工作计划。扎实开展“税收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普法活动,积极同溪尾回汉小学共建“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纳税人学堂、办税服务厅等载体,组织税法知识进学校、答题领红包、纳税人培训会等方式,宣传税法知识,解答纳税人疑难问题,提供依法表达诉求途径,提升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三)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深入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纳税信用环境。落实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和税收“黑名单”制度。2018年,参与纳税信用评价共计13825户,其中评出A级纳税人245户、B级纳税人3644户、M级纳税人8707户、C级纳税人396户、D级纳税人845户。
  加强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充分利用现有银税信用服务产品--“税易贷”,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翔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翔安支行、厦门银行翔安支行等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开展银税互动。2018年共为157户次企业提供贷款22424.9万元。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
  完善集体学法制度,在每季度召开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前统一学法,推进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制定党委年度学习计划,领导干部带头讨论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难点,理解宪法精神,落实依法行政。2018年共开展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前学法6次,共召开党委(组)中心组学习会议18次。
  (二)加强税务人员教育培训
  坚持学训结合,形成培训长效机制。加大全体干部法制教育力度,举办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专题培训班8期,累计培训600余人次。动员全体干部参加法律知识测试、普法讲座、理论研讨等活动;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及军转干部参加市局初任培训以及执法资格考试,2018年6名参考干部全部通过执法资格考试;鼓励干部报考“四师”,截至目前翔安区局共有9名干部通过“四师”;精心筹备“业务大比武,岗位大练兵”活动,在“四新”知识网络竞赛中,翔安区局一等奖2人、二等奖2人、三等奖4人及优秀奖10人。
  (三)积极推动税收科研发展
  2018年,翔安区局两篇重点科研课题论文《机构改革背景下的税收风险机制防控》《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问题研究》获得全市税务系统税收科研重点课题优秀成果一等奖,其中第一篇被厦门市税务学会推荐至全市论文交流会作重点发言。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翔安区局始终坚持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建设,2018年完成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变更,由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统筹协调依法行政工作。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下设办公室负责相关法律事务和会议准备工作。2018年,翔安区局共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工作小组会议6次,推动法律事务工作室成立、“三项制度”全面试行等工作开展。集体研究依法治税重大问题和阶段性计划,有力地推进了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做好依法治税工作。
  2019年,翔安区局将继续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总体要求,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严格依法行政为主线,推进依法治税工作,提高法治税务建设水平。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好《个人所得税法》《环境保护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做好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推动个人所得税新法顺利落地实施,完成各项税费征收工作;落实执法规范化建设,在全面试行的基础上做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工作,开展说理式执法,改进税收执法方式;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发布、备案工作,确保税收规范性文件符合合法性和合规性要求。全面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完善各项税收制度。新的一年,翔安区局将继续努力,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努力向税收现代化迈进。
  特此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翔安区税务局
                            2019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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