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持续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通知》要求,在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顺应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大背景、大趋势,结合税务稽查工作积极推进法治税务建设,规范稽查执法行为,严格稽查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结果运用,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有效提升税务稽查工作的法治化建设水平。现将我局2018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立足依法办案,积极履行税务稽查工作职能
2018年以来,我局保持打击各类涉税违法行为工作不断、力度不减,以科学查处规范税收秩序,积极履行税务稽查工作职能,以综合治理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取得显著成效。
(一)严格依法查办案件
2018年全市税务稽查系统积极发挥稽查职能作用,严厉查处各类涉税违法行为,有力促进了税收秩序进一步改善,堵漏增收成效显著。
(二)强力打击骗税虚开
2018年以来,针对厦门地区实际情况,我局持续深化四部门协作机制,开展厦门市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大数据支撑作用,灵活运用项目制管理模式,压茬推进打击骗税和虚开工作。
(三)积极开展行业治乱
我局充分发挥作为厦门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协调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同时将行业整治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积极开展黑恶案件涉税问题查办,有效维护了我市市场经济秩序。
二、推行三项制度,坚持严格规范公平执法
2018年以来,我局根据总局、市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的工作要求,结合《税务稽查规范(1.0版)》、《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等规范的内容,制定本局“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在稽查四环节强化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制度落实,不断提升稽查四环节严格执法理念,将规范稽查执法行为作为我局法治税务建设工作的重点,努力实现执法成本最小化和执法效能最大化,促进税收公平正义的实现和纳税人税收遵从度的提高。
(一)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严格贯彻“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适时向社会公布税务稽查随机抽查的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事项清单,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扩大执法社会影响。根据总局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工作部署,2018年我局积极组织辅导企业自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目前对总局部署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工作中涉及我市的成员单位均已完成自查。
(二)强化税务检查过程管控
我局在税务检查入户、调查取证、听取纳税人陈述申辩等法定程序中,综合运用各种检查方法,及时完整地收集、固定证据材料;在检查期间严格履行告知程序,告知被查对象享有陈述申辩权及提供对其有利证据的权利,最大限度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执法记录设备在执法信息留痕、可回溯管理中的作用,在入户检查时要求稽查检查人员及时开启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过程进行记录。
(三)严格依法定性处理
我局严格依照税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案件进行定性和处理,贯彻落实分级审理制度,保证案件定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适用准确。一是认真组织本局集体审理。全年共组织本级集体审理19次,提请审理委员会审理179件;二是积极提请市局重审。2018年我局共提请市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案件17件。
(四)推进“黑名单”和联合惩戒
我局依法做好“黑名单”公布和联合惩戒实施,积极推动阻止出境、限乘高铁飞机等一系列惩戒措施的落地,尝试性地举办了税收违法“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工作宣传教育培训会,将联合惩戒的影响力提前,大力开展惩戒宣传,成果位居全国兄弟单位前列,为厦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助力。2018年全系统共录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206户,对外公布199户,12户满自公布之日起已满2年,按规定停止公布并从公告栏中撤出。
(五)落实行政处罚公示制度
我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确定我局依法需公示的行政处罚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事项外,都规范、完整、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2018年我局在门户网站区局频道涉税公告栏共计公示93项行政处罚信息,保证执法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监督,维护执法统一性及严肃性,提高行政执法威慑力。
三、严格内部控制,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认真组织完成执法督察工作
一是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制定我局执法督察工作方案,成立自查工作小组,抽取相关科室人员重点围绕积案清理、“双随机、一公开”、稽查无问题案件为重点开展自查,并对稽查四环节的立案、案件定性处理处罚、终结检查、追缴稽查查补税款、案件移送、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等风险高发事项开展全方位自查,切实查摆问题、完善不足,提高我局行政执法水平。二是开展案卷复查、评查工作,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评查小组,以抽查、交叉复核的方式对抽取的15起定性情况涵盖虚开骗税等各类型的卷宗进行评查。
(二)切实抓实抓细内部控制工作
一是成立了内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部门配备1至2名内控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共召开4次内控专题工作会议;二是录入内控风险制度,在风险指引模块新增13个风险点和22个防控措施,通过防控执行功能筛查出14条疑点,向总局稽查局提出2条内控建议,向主责部门提出1条内控建议;三是专题部署辖区内风险识别和排查工作,通过“税收执法风险监控分析系统”对全市稽查系统共计16个稽查指标进行扫描,并就风险高发指标进行风险提示;四是强化问责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全年共召开4次税收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议税收执法过错进行责任追究事项。
四、转变稽查方式,完善权利救济与纠纷化解机制
(一)集约稽查资源,减轻企业负担
机构改革后,我市跨区域税务稽查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实现了执法层级的提升和稽查资源的集约。在实施税务检查中,除上级交办、接收举报或发现重大偷逃骗税线索等需要实施税务稽查的情况外,对企业不实施计划外检查,坚决做到少打扰、不打扰。新税务稽查机构的有效运转,提高了检查效率,避免了纳税人多头跑、资料多头报、多次接受检查等现象,减轻了纳税人负担,为维护我市社会经济秩序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落实分类稽查,维护经济秩序
按照“正向打,反向促,侧向扶”工作要求,把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并根据稽查对象的不同形态和违法情节实行分类处理。对一般性非故意涉税违法的纳税人罚当其责;重点查处故意偷逃骗抗税、严重破坏经济税收秩序的“假企业”、“假出口”;积极服务和支持正常企业的健康发展,有效引导纳税遵从,为依法诚信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提高纳税遵从度。
(三)保障纳税人权利救济
我局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要求,有效地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权,切实维护了行政处罚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复议答辩、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充分保障纳税人的法定救济权利。2018年我局共依法举行税务行政处罚听证会7场,进行行政复议答辩及处理2件,行政诉讼应诉及处理4件,依法听取被查对象的陈述申辩意见,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目前暂未发生处理处罚决定经复议或诉讼撤销的情况。
五、税警联动打击,不断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
(一)依法依规移送案件
我局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等相关程序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按要求及时录入案件移送信息。2018年我局共向厦门市公安局移送案件33件。
(二)做好移送案件的跟踪对接
2018年,我局加强对涉嫌犯罪移送案件的后续管理,积极与司法机关对接案件处理结果。在涉嫌犯罪移送时已经作出行政处理、处罚决定的,认真对照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审视已作的决定;在涉嫌犯罪移送时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在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或者撤销案件、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法院作出无罪判决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后,再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严格保障税务行政处理决定的合法合理性。
(三)完善行政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我局积极建立健全与公检法机关的执法协作机制,推进税收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加强沟通联系,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共同研究解决税收违法犯罪案件证明标准、定性处理疑难问题,研究应对税收违法犯罪的策略和措施。推动公安派驻税务机关实体化运行,横向拓宽合作领域,纵向加大合作深度,形成整体打击合力,促进查处涉税违法案件工作提质增效。
(四)扩大税收违法后果宣传效应
我局2018年以来共召开4次专题新闻发布会和1次纳税人宣传教育培训会,在《经济日报》、人民网、《厦门日报》、厦门电视台、腾讯、网易等各类媒体上,专题宣传报道累计60余篇次,受众累计达300余万人次。
六、推进政务公开, 提升稽查执法工作透明度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依法治税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理念,认真落实总局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工作部署,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确保纳税人和社会高度关注的政府信息及时、全面公开。在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发布权限、公开责任管理等重要事项上,既保证制度刚性规定、工作有序开展,也注重灵活运用、依法合理满足纳税人知情权。
我局大力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并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平台主动对外公开。内容主要包括通知公告、办税地图、公开指南、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案例曝光等类别。自2018年以来,我局累计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总数220条,报刊广播电视公开政府信息数29条。
七、强化保障机制,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一)加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
认真落实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定期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开展法律法规学习。2018年我局共组织学法4次,结合税务稽查工作实际,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18年)》等一系列法律规范。通过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用法,带动全体税务干部法治理念和治理能力的全面提升。
(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我局根据领导班子工作规则,明确班子议事内容目录清单,以领导班子会议的形式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税务机关重大决策范围,对重大税务决策均通过党组会议、局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建立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杜绝违反法定程序决策,推动税务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三)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
我局现有公职律师2名,内聘法律顾问1名。按照总局和市局要求,我局结合稽查工作特点,积极促成公职律师对重大或疑难案件开展案情分析,对检查或审理中的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法律适用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进行研讨,提出法律意见,助推案件解决。
(四)以培训交流提升履职能力
我局充分发挥党团工青妇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稽查干部队伍深度融合。组织税务稽查业务培训、科室间业务研讨会共计12场,覆盖480人次,搭建了业务交流平台,促进常态化学习交流和探讨,以干部互助的形式,深化协作模式,加快业务承接,更加高效地服务稽查中心工作,不断提升干部队伍依法履职能力。
(五)严格纪律促进廉洁执法
我局强调机构改革“六项纪律”和税务稽查工作纪律,通过制定23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和223项全面从严治党清单任务,要求科室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及时移交“一案双查”线索。开展2次廉政基地参观活动、12次案例警示教育,6次专项纪律检查;梳理出18项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并在全局范围内实施,严防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
2018年,我局结合税务稽查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纲要》《“十三五”依法治税规划》和市局相关法治工作要求,为实现我局行政执法的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做出了许多努力,也取得一定成效。对照《纲要》《“十三五”依法治税规划》和市局相关工作的要求,2019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税务法治建设:一是强化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贯彻落实季度例会、会前学法机制,以新机构业务、人员融合为契机,加强新出台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的学习,带动全局干部全税种业务学习的氛围,提高全局干部执法水平。二是根据总局、市局的相关工作要求制定实施三项制度的专项实施办法,以此为重要抓手,推动稽查部门执法规范化的不断提升。三是建立健全税收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制度。及时归纳总结案件审理中的共性问题,形成指导案件,统一检查、审理环节定性标准。四是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内聘、外聘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的职能,为我局法制事项审核、信息公开及复议诉讼应对等工作提供全方位的支持,提升我局法治水平。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
2019年1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