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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18 19:47 来源:厦门税务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下载】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及国家税务总局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厦门市税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需要说明的事项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官方网站(http://xiamen.chinatax.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含原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原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相关数据)。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厦门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318号,邮编:361012,电话:0592-5315018,电子邮箱:gszfxxgk@xm.gov.cn)。

  一、概述

  2018年,厦门市税务局牢牢把握“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理念,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紧紧围绕《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8〕79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厦府办〔2018〕88号)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推进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公开,加强政务公开全过程管理,规范税收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扩大社会公众参与,强化政务公开组织保障,不断提升税务部门政务公开水平,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18年新机构成立以来,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2246条,其中主动公开1764条、依申请公开68条、不予公开414条。2018年,原厦门市国家税务局主动公开信息771条,原厦门市地方税务局主动公开信息223条。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推进权力责任清单公开。厦门市税务机构改革期间,全面梳理整合原国税地税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及时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及权力运行流程图的公告》,并通过办税服务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向纳税人公开,让单位及个人的权力置身于纳税人的监督中,着眼从源头杜绝权力滥用情况发生。

  (二)推进税务行政许可公开。按照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在门户网站和办税服务厅向社会主动公开《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机构改革期间,全面修订涉及改革相关事项,并在新机构成立当天及时公开最新行政许可指南,确保行政许可工作不断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相关规定,梳理确定本级税务机关依法设立的需公示的行政许可事项,在做出行政许可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专栏公开行政许可决定书相关信息,提升公开覆盖面和影响力。2018年新机构成立以来,累计公开行政许可209条,行政处罚221条。2018年,原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公开行政许可218条,行政处罚179条;原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开行政许可 8 条,行政处罚 136 条。

  (三)推进税收执法公开。结合税务机构改革,制定《厦门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和统一全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积极推行税收执法公示制度,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依法做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让稽查执法权在阳光下运行。2018年,累计公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194户,其中189户通过“信用厦门”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专栏对外公布,违法企业受到多部门的联合惩戒,有力地维护税法尊严和执法刚性,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四)推进纳税服务公开。结合厦门市税务机构改革,同步建立“厦门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764条,建设与全国统一规范的“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电子税务局”,深入推进 “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办税服务公开。融合原国税地税业务,门户网站第一时间发布“办税指南”,全面清理百度、高德、腾讯地图标注,确保新机构办税点在网站上准确标识,尽量降低机构改革对纳税人的影响。落实国税地税征管改革要求,梳理发布“最多跑一次”“全程网上办”“同城通办”清单,为纳税人办税提供清晰准确的指引。深入开展“春风行动”,以“新时代•新税貌”为主题,开展两会代表委员话春风、纳税人开放日、媒体记者体验行、“春风亮点”展示交流等系列活动,主动公开5类20项60条便民措施,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五)推进自身建设公开。根据税务总局统一部署,结合机构改革进程,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新机构的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单位概况、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和联系方式等机构职能信息,及时发布领导照片、简介、履历、分管工作等信息。深入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府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的公开力度,及时向税务总局上报预算、决算及相关文字说明,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决算等财政信息,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政府采购公开,具体包括采购制度、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和数量

  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和厦门市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2018年新机构成立以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厦税函〔2018〕86号)要求,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主动公开信息1764条,其中:政策法规类48条、纳税服务类26条、征管改革类24条、统计数据类27条、税收执法类430条、自身建设类5条、公众参与类15条、社会监督类7条。2018年,原厦门市国家税务局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主动公开信息771条,其中:政策法规类58 条、纳税服务类 25条、统计数据类3 条、税收执法类 65条、自身建设类47条、公众参与类57条、社会监督类2条;原厦门市地方税务局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主动公开信息223条,其中:政策法规类11条、纳税服务类25条、统计数据类12条、税收执法类36条、自身建设类40条、公众参与类52条、社会监督类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一是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根据税务总局的工作部署,结合税务机构改革,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栏目,及时发布“机构职能”“领导简介”“联系方式”“政策法规”等社会大众关注度高的政务信息。充分利用原国税、地税门户网站在政策解读等方面的宝贵经验,开展“在线访谈”“征集调查”等活动,发挥门户网站在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税企互动交流中的积极作用,使门户网站成为公众获取税务信息的第一来源;及时转载和制作公益广告19个、动漫视频43个、图解税收87个,通过视频、音频、动漫等形式加强政策解读,提升传播效果。二是发挥新媒体平台精准宣传公开作用。推进微博微信平台建设,将原国税、地税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整合,以“厦门税务”官方微博、“厦门税务”微信服务号和“厦门税务微服务”微信订阅号统一对外发布信息。2018年,“厦门税务”服务号、“厦门税务微服务”订阅号累计关注用户已超过81万,全年累计推送稿件11057篇,累计点击量371万次。“厦门税务”官方微博累计关注用户4.3万人,累计发布微博超1392条,阅读量超267万次,2018年第三季度被《人民日报》和政务风云榜共同评为全国十大税务微博。三是发挥税务特色平台作用。依托全市各办税服务厅电子触摸屏、显示屏、公告栏、宣传资料架等设施,公开办税信息,宣传税收政策。建立包括12366纳税服务热线、网站、微博、微信、厦门税务APP、对外公开电话、纳税人学堂等在内的多元化渠道体系,为纳税人提供多元化、全方位的咨询辅导服务。

  (三)开展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工作情况

  一是税收宣传辅导更加精准。建立税收宣传每日报送、每周选题会、每月宣传协调会机制,布置机构改革和督办清单重点宣传工作,强化宣传辅导考核,统筹市、区两级新闻宣传力量,持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2018年,累计刊发各类报纸、电视、电台稿件1235篇,在《厦门日报》、厦门电视台等6家本地媒体设置专栏,每天通过微信微博推送最新政策,结合不同媒体、不同受众发出“权威声音”,为机构改革顺利推进发挥重要作用。二是咨询辅导服务更加多元。建立了包括12366热线、网站、微博、微信以及手机APP、对外公开电话、各办税服务场所咨询台、线上线下纳税人学堂等在内的多元化公开体系,为纳税人提供多元化、全方位的咨询辅导服务。积极发挥“12366”咨询服务热线品牌作用,充分利用“面对面”双向预约咨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辅导课堂、12366网页、税企邮箱、二维码热点问答等多种形式,推送涉税新政与热点问题,主动回应纳税人需求。2018年,12366服务热线接听来电总量超128万个,及时解答网站和微信咨询总量5.85万条。三是政策解读回应更加及时。2018年,厦门税务新机构成立以来,共制定规范性文件33份,均按要求实行同步解读,解读稿同步公开。在门户网站设立“政策解读”栏目,进一步优化解读方式,开展图文解读、视频解读、媒体解读,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提升宣传辅导质量。结合税收重点工作,先后召开20次媒体通气会、见面会,开展纳税人、媒体开放日活动,邀请纳税人和媒体朋友实时现场检验改革成效,建立中央媒体、省级媒体和地方媒体三级新闻通报机制,实现宣传受众和宣传内容的精准辅导。《厦门市8家区级新税务机构挂牌》《1+1>2 厦门税务“合力量”为纳税人带来改革获得感》等211篇稿件在新华社、中新社、人民网等中央级媒体刊发。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厦门税务新机构成立以来,共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10件,其中网上申请7件,信件申请3件,涉及内容主要是申请公开企业涉税信息等,其中属于同意公开数1件,同意部分公开数0件,不同意公开数0件,其他类型答复数9件,其他答复涉及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或非本机关政府信息。

  2018年,原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共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5件,其中信件申请5件,涉及内容主要是申请公开政策信息等,其中属于同意公开数1件,同意部分公开数0件,不同意公开数0 件,其他类型答复数4件,其他答复涉及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或非本机关政府信息。

  2018年,原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共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8件,其中网上申请1件,信件申请6件,当面申请1件,涉及内容主要是申请政策信息等,其中属于同意公开数2件,同意部分公开数0件,不同意公开数0 件,其他类型答复数6件,其他答复涉及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或非本机关政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厦门市税务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新税务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公开指南等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各基层单位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有待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丰富;新税务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一些基层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和业务能力亟需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进程,制度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等,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根据税务总局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各基层单位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加强门户网站各区局频道信息公开栏目建设。三是制定和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建立动态监管机制,落实“一公开,一审查”要求,推进信息公开保密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创新信息公开载体,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准确发布政务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不断提升系统政务公开水平。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其他说明

  附表的数据统计范围为:本表数据包含原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原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14日期间的数据,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自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的数据。

  (二)附表

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8

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758

2758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758

2758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23

23

其中:1.当面申请数

1

1

2.网上申请数

8

8

3.信函、传真申请数

14

14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0

1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4

4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19

19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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