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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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关于2018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9-01-18 09:20 来源:厦门税务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下载】

2018年以来,第三分局税收法治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通知》(税总发〔2016〕16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在推进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中,以建成法治、创新、廉洁和服务型税务机关为目标,坚持依法治税和“放管服”结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法治税务建设成效。现将2018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

(一)做好国地税合并后征管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做好第三税务分局成立后原地税管户的划分,共完成6352户企业的清分,牵头组织管理科完善基础信息,确保国地税信息一致;统一国地税合并后委托代征协议的签订内容和标准,完成109户企业现行委托代征协议的梳理并制作管理台账,做好2户企业协议的签订和1户企业协议的终止;组织统一征管方式方案的确定,认真领会总局和市局的改革精神,梳理原国税和地税的征管模式,认真比对国地税管征模式中的流程差异,草拟统一的征管方式方案,在广泛征求意见之后,最终修改完善上报市局备案;组织分类分级管理事项流程的拟制和测试,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优化第三分局5个批次102项涉税事项分类分级管理,加快推进“事前审核向事中事后监管、固定管户向分类分级管户、无差别管理向风险管理、经验管理向大数据管理”四个转变,促使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地。

(二)提高预测准确率、加强税收风险管理

税收收入预测做到税收调研经常化、平时预测精细化、原因分析深入化、考核评比绩效化。在四项具体措施的推动下,做好税收收入预测工作,包括月度预测和年度预测,平均预测准确率超过99%。

(三)积极落实促进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

不断优化纳税服务,在各项优惠政策方面做到应享尽享。在改善民生方面,共减免税收295,527万元;鼓励高新技术方面,共减免税收15,239万元;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方面,共减免税收3,040万元;企业转制升级方面,共减免税收3,524万元;节能环保方面,共减免税收5,974万元;支持文化教育体育方面,共减免税收2,231万元;支持金融资本市场方面,共减免税收527,695万元;支持三农方面,共减免税收32,601万元;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方面,共减免税收8,191万元;其他方面,共减免税收79,250万元。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提高部门职责规范性,完善制度体系建设

第三分局围绕思想认识、征管、保密、信访、档案、资产等6个方面梳理任务台账,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保密工作委员会等组织,确保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的工作负责、各科长对科室人员和工作负责。2018年,顺利完成机构改革重要任务,进一步规范改革期间的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等内容,确保工作有序衔接、沟通反馈渠道畅通。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构建全链条管理机制

第三分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不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从政策落实情况、政策效果评估、政策执行情况反馈全链条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讨论和研究。组织撰写、上报政策执行情况反馈5篇,涵盖征管、退税等各个方面的政策执行情况。

(三)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提醒干部执法风险

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修订情况,第三分局一方面立即组织清理有关规范性文件,通过排查,未发现需要清理的规范性文件。另一方面根据总局、市局的文件清理情况,提醒税务人员关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在日常工作中正确适用文件依据,降低执法风险。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相关制度

第三分局依据内部工作规则等文件,在日常工作中进行重大行政决策,落实内部合法性审查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健全集体讨论决策机制。

(二)推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

第三分局在法治税务的建构中杜绝滥用权力、随意决策,保证重大决策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并做好会议纪要。同时全面推行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保障合法性审查的专业力量。第三分局共有1名公职律师兼内聘法律顾问、1名外聘法律顾问,2018年共进行文件合法性审查2次,指导案例评审1次,合同法制审查10次,同时对15项工作相关事项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

(三)充分征求纳税人意见

第三分局先后组织开展了20家千户集团总部企业走访调研、10户民营企业大调研大走访活动和“问需求、查短板、帮发展”为主题的民营企业座谈会,充分听取企业对税务单位的诉求和意见,对企业疑难做出了详细解答,主要涉及到发票购买、重点税源填报、不明晰政策解答等多个与企业息息相关的税务事项57项,做好及时反馈问题和建议工作,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大企业遵从引导,牵头做好税收遵从协议签订工作,2018年10月份第三分局与2户企业举行税收遵从协议签订仪式,共同签署税收遵从协议,进一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的税企氛围。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严格执法人员管理

严格把好执法资格关,所有税收执法人员均按要求参加“全国税务人员税收执法资格考试”,目前第三分局执法岗位均由取得税收执法资格人员担任。同时在征管一线安排经验丰富的人员以及具有税务、经济、财会、法律等专业知识背景的人员,上下通力,互相配合,改革税收行政执法方式,推进内部管理规范化。

(二)完善执法程序,做好执法公示

第三分局完善执法流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发布了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从2018年11月1日起实施。同时发布了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以及执法公示信息发布审核表,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方面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通过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公示,加强公众监管,消除随意执法,同时提升行政相对人对税务机关的社会评价。全年共发生并公示8件一般处罚事项,执法人员均按规定表明身份,交付相关执法文书,告知纳税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说理式执法取得较好成效。第三分局明确行政许可审批流程,按规定进行公开。全年第三分局发生并公示32笔申请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或变更最高开票限额审批事项,均现场告知纳税人受理情况;税收执法人员在下户时均当场出示税务检查证等执法证件。

(三)抓好机构改革过渡期税收执法工作

结合我局实际,制发文件督促有关部门抓好落实。同时,第三分局还出台执法文书审核制度,对执法文书制作流程进行监控,层层把关,2018年共规范13份文书模板,提升第三分局执法文书质量。全年共对234份文书进行了法制审查。同时,在各科设置法制岗,负责科室法制相关工作,确保机构改革法治税务工作上新水平。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健全行政权力监督体系,促进成果共用

第三分局结合日常工作实际进行岗责划分,制定绩效管理考核责任追究办法,重监控、重反馈、重留痕,做好日常执法考核评价和执法疑点核查。建立“大监督”工作机制,有效整合资源,综合运用纪检监察、巡视检查、执法督察、督办管理、专项检查、经济责任审计、效能监督、内控机制升级等方式,着力构建立体化的监督体系,让内部监督充分发挥整体效应,做到各有侧重、资源信息共享、监督成果共用。

(二)全面加强内外部监督

第三分局自觉接受行政监督、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时刻关注新闻媒体对税务机关的舆论动态,关注纳税人满意度测评,配合外部单位对第三分局监督检查,依法依规处理对税务人员的举报。为充实、完善和扩大社会监督网络,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加强第三分局党风政风和机关效能建设,原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印发相关文件,聘请了6 名2017-2018年度特邀监察员和机关效能监督员,对效能开展监督检查,不断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三)落实督察和责任追究

第三分局按照“统一部署、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线型推进”的思路开展2018年税收执法大督察。从各部门抽调认真负责、各有所长的骨干人才组建督察队伍,以异常数据为切入点,加强大数据信息比对与案头分析相结合。工作中采用分组检查、机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层落实,力求查深查透。此次执法督察做到了组织领导有力、自查覆盖面高、督察手段多样化、发现问题立查立改、执法过错追究到位,促进了内控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了依法治税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健全多元化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

第三分局发布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事前做好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准备,以便及时、有效、有序地处置突发事件。在建立日常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建立单项工作应急处置预案,对房产交易、房产政策调整、社保疑难问题等敏感事项建立不同处置预案。由于工作布置在前,准备得当,2018年未发生紧急突发事件。

(二)加强信访工作

通过严格执行信访应急预案、信访联席工作会议等制度,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各科室职责分工;通过全面开展信访隐患,提高工作预见性,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力争将问题化解于萌芽状态。我局共受理信访件24件,所有信访件均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出书面答复,信访办结率达到100%,全年未发生集体上访情况。

(三)积极应对复议和诉讼案件,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

面对个别利害关系人提起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我局一方面保障其救济权利,另一方面由公职律师专门负责处理,同时聘请专业律师开展应诉工作,针对今年发生的涉及第三分局的2起行政复议案件以及1起行政诉讼案件,按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及时与行政相对人释明执法依据,将影响降至最低。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协调和检查督促工作。制定严格的政务公开运转规范和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标准要求,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专人专责。

(二)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培训

第三分局邀请外聘法律顾问开展题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务应对”的法治专题讲座。围绕以下内容进行了解读: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数量激增的原因,包括准入门槛低、无追溯期限制等;二是什么是政府信息公开,包括产生主体、产生过程和产生方式,政府信息公开的类型,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三是属于不予公开信息的回复方式,政府信息不存在时需要尽到谨慎查找义务;四是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处理等。该次培训对于进一步强化税务干部的法治思维、增强实务操作能力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及时回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18年第三分局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尽到了谨慎查找、及时回复的义务,保证社会大众能够依法获得相关合法信息。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扎实做好各项普法活动

组织开展税收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集中宣传活动。结合推进增值税三项改革、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和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等重点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坚持集中性宣传与日常性宣传相结合,普及与群众利益、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增进公民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共识。

(二)多渠道联合宣传

依托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税务报刊图书、纳税人学堂等渠道和方式,实现税法宣传常态化、多样化。通过税企邮箱、短信平台、QQ群、微信、企业座谈等渠道,及时推广满足纳税人需求的信息资料。被国家税务总局、中国税务杂志社、中国税务报、中国税务等微信公众号平台采用71篇原创文章,累计阅读约10万人次。宣传内容覆盖出口退税、无纸化管理、新办企业基础税收知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纳税人关注的热点问题,进一步密切了征纳关系。

(三)组织税法宣传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

第三分局与思北小学、华悦小学、松柏二小、厦门大学等学校保持密切联系,常年坚持开展税收教育活动,普及税法知识,培育纳税光荣的理念,积极推进建设税收普法示范基地。在个人所得税改革宣传辅导工作中,我局组织专家团、党团员突击队和税法宣传组走进社区、学校、企业,共举办“面对面”对外集中培训8场,培训936户次,“点对点”上门辅导98户次,发放宣传材料8000余份,如期实现对内对外宣传辅导面均达到3个100%的目标,确保个人所得税改革各项政策顺利落地和平稳实施。市局张曙东局长带队前往厦门市党政机关专场、厦门建行、厦门国际银行、厦门航空个税培训会以及官任社区个税宣传点开展调研,充分肯定第三分局宣传辅导工作及时到位。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加强组织保障,优化法治人才配置

第三分局将3名法学专业背景且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干部分别安排在税政部门、征管部门、退税部门,并由税政科专职负责税收法制工作,保持全局上下对法治建设的敏感度。

(二)加强税收法治培训

第三分局积极开展政策培训、法治讲座。每逢新规范、新政策出台,均组织相关干部进行培训,保证依法落实新规定。培训范围不仅仅包括理论,也包括实践,将税收法律知识同实务联系起来,更直观地提升税务人员的工作质量和依法行政水平,共组织法治讲座3场,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的实务应对、税务行政执法证据规则以及行政法概述。

(三)加强税收科研,提升政策解读能力

第三分局加强调研和税收分析,把握经济发展和政府转型大趋势。税收科研重点课题共立项23项,大部分课题涉及政策效应、机制探讨及风险防控,着力培养税务干部的法治思维与创新思维。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发文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

第三分局成立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税政科,由税政科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同时制定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审议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做出依法治税决策部署。

(二)组织领导小组学法

第三分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共组织学习4次,学习了《宪法修正案》及相关解读、《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及相关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相关实务问题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修改。

(三)定期召开例会

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例会,通过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拟定了2018年执法督察计划;研究了“十三五”依法治税规划落实情况;依托内控平台落实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制;做好机构改革过渡期税收执法工作以及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及流程。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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