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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湖里区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07 12:37 来源:厦门税务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下载】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湖里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含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共六个部分。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政府网站(http://xiamen.chinatax.gov.cn/)上下载。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湖里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梧桐东路1号,邮编:361009,电话:0592-5690814)。

       一、 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局领导高度重视,强调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将其作为依法治税的重要内容,亲自部署、检查、指导,牵头协调重要事项,有效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加强完善领导机制,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依职权办事,统一负责区局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做好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确保各项制度要求落实到位,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形成领导重视、责任到人的局面,着眼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二)完善公开制度。严格贯彻《条例》相关规定,编写《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湖里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和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具体内容,重点解决“公开什么、由谁公开、怎样公开”的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强化责任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重视,严格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将信息公开制度落实到位。

(三)拓宽公开渠道。以区局门户网站为主要公开渠道,及时公开与行使职能相关的信息、涉及社会公众和纳税人的信息,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公开申请的方式方法,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不断增强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的透明度;充分利用办税大厅电子显示屏、办税宣传手册和新闻媒体等现有渠道,以纳税人为主要受众,实时发布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相关文件、政策优惠等信息;着力拓宽新媒体渠道,积极探索新媒体平台公开方式,加大政务微信网络平台发布信息力度,不断扩大受众面、提高影响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区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渠道为区局外网频道。2018年我局外网频道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13条,具体为工作动态83条;相关涉税通知与公告186条;领导信息、区局概况、税收统计等政务信息22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122条。其中:新机构成立后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19条,原厦门市湖里区国家税务局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21条,原厦门市湖里区地方税务局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7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1.税收收入公开。通过网站等平台按季度向社会发布区局税收收入情况。

       2.依法治税公开。在执行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过程中,区局通过现场告知、文书送达等形式,主动告知执法人员身份、执法权限、依据以及执法对象的权利、义务、救济渠道等内容。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税收征信系统,认真组织纳税信用等级评选,及时公布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加大税收违法惩戒力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同时,及时主动公开欠税企业和非正常户企业等公告信息。

       3.税务行政审批公开。全面公开各事项的办理主体、办理条件、受理部门、需提交的资料、办理期限、办结告知方式、相关依据及申请表式等信息,公开马上就办制度、即办和限办事项,并依托市局“网上审批系统”,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状态及结果的网上查询服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市局要求,每周通过税务外网对行政许可信息进行定期公示。

       4.纳税服务公开。制作发放办税指引宣传手册,加强对《办税公开指南》的宣传,进一步公开区局纳税服务规范。结合辖区企业实际,发布国家税务总局政策及其解读,服务企业发展;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等方面,发布“纳税指南”信息;分常用电话、表证单书下载等方面,转载、发布“办税服务”信息;以问答咨询形式公开税收知识、办税流程,为公众查询、了解各类办税信息提供指导和帮助。

      5.党风廉政建设公开。在办税服务厅设立投诉意见箱,在外网公开投诉电话,在门户网站开设纳税服务、税务干部违法违纪和局长信箱,畅通社会公众监督渠道,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6.内部行政管理公开。在税务外网、各办公楼公布内设机构、职能、人事信息,在内网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及时公开相应政务信息,做到内部行政管理公开透明,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在税务网站区局频道中的工作动态、区局政务信息、区局通知和公告等栏目发布信息。

       2.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多媒体触摸屏、公告栏、宣传资料架等发布相关涉税信息,向纳税人公开、宣传税收政策和办税须知。

       3.通过电视、广播电台、报纸等大众媒体宣传,在人民网、中国税务报、厦门日报等各类新闻媒体发表73篇相关新闻报道,在税务视点、厦视新闻等电视媒体播放税收工作宣传10次。

       4.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微信、市局微宣传等新媒体发表相关政策宣传共39次。

       5.开展线下活动,组织18场纳税人学堂,内容覆盖新个人所得税政策、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无纸化系统等纳税人关注的热点问题。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度,区局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1件,并已按照规定在期限内处理完毕。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区局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当前区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征纳互动、公开力度、依申请公开信息等工作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2019年,区局将继续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夯实工作基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区局制定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政府信息进一步梳理,加强日常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积极拓展主动公开内容,细化相关规定,丰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栏目,保障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

       (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及时更新区局工作动态、相关涉税通知公告、区局工作总结思路、税收收入情况等基础信息,加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围绕当前税收热点问题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工作,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透明度;切实加强网站栏目的内容维护,突出实用性,提升网站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三)加强税收宣传工作结合个税新政宣传、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等工作积极开展税收宣传,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兼顾好税收宣传工作。

       (四)积极开展互动交流。充分利用征纳互动平台,认真做好网上来信工作,切实解决群众需求,广泛开展在线交流活动;引导群众参与,培养群众自上而下的自觉意识,积极主动地参与到信息公开工作中,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附表的数据统计范围为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湖里区税务局。

       (二)附表

 

附表

指标名称

单位

2018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413

413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413

413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

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1

1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

1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1

1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湖里区税务局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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