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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07 16:02 来源:厦门税务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网站(http://xiamen.chinatax.gov.cn/)下载。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火炬路56-58号火炬广场北楼4层,邮编:361006,电话:0592-5717670,传真:0592- 5717019)。
       一、概述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6〕50号)的精神,把握“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理念,突出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按照要求时限和内容,认真、及时、准确地对应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因机构改革,原厦门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与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分局,已于2018年7月5日,合并更名为国家税务总局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原火炬国税、火炬地税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机构成立后,更是在第一时间组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信息公开负责人员,明确信息公开权责,利用政府网站、报刊电视等多种便民渠道,规范开展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不定期召开会议,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协调解决,并提出目标要求,督促抓好信息公开落实,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深化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我局共公开政府信息58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
       新机构成立后,公开政府信息160条。包含:税收政策法规类信息24条,政务类信息120条,其他涉税信息16条。制定主动公开文件3份,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总数98条,微信订阅号公开信息24条,报刊广播电视公开信息35条。
       原厦门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公开政府信息350条。包含:税收政策法规类信息124条,政务类信息217条,其他涉税信息9条。制定主动公开文件2份,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总数136条,微信订阅号公开信息124条,报刊广播电视公开信息32条。
       原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分局公开政府信息76条。包含:税收政策法规类信息0条,政务类信息69条,其他涉税信息7条。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总数62条,微信订阅号公开信息3条,报刊广播电视公开信息1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我局大力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并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等平台主动对外公开。我局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区局动态、区局通知、区局公告、办税地图、领导信息、机构职能、税收统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联系电话等类型,基本涵盖了政府信息的各个方面内容。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门户网站。我局依托市局门户网站,认真建设区局频道,建立以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基础,结合微信、电视、报纸为一体的统一信息公开体系,通过网站资源整合,发挥平台整体作用,及时发布政策、办事及服务信息,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及时推进税收政策宣传,搭建了与社会公众交流互动的桥梁。
       2.新媒体平台。组织宣传骨干力量,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紧扣时事热点,积极制作微页素材,投稿原厦门国税、地税微信订阅号及新机构成立后的“厦门税务”微信订阅号,多条素材被“国家税务总局”等微信订阅号转载。
       3.办税服务厅。积极推进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规范窗口设置、业务操作流程、服务标准,统一规范纳税人涉税事项受理和内部流转处理程序,充分依托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多媒体触摸屏、公告栏、受理告知单、涉税事项办理流程宣传板、宣传资料架等,向纳税人公开、宣传税收政策和办税须知。办税大厅实施二维码一次性告知,让纳税人“少来、少带、少待”。细化完善首问责任、限时办结、预约办税、延时服务、24小时自助办税等办税服务制度,在简化办税流程、优化纳税服务等方面不断探索,进一步提升纳税人办税“便利指数”。
       4. 12366纳税咨询服务热线远程坐席及我局咨询电话。2018年,我局共接听来电咨询总量20860个,12366纳税咨询服务热线接通率100%。
       5.新闻媒体。将税收宣传作为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方式,认真组织采写新闻宣传稿件,积极利用媒体资源,在《福建日报》《厦门日报》等纸质媒体和电视新闻媒体上刊发各类稿件。组织青年志愿者走进五缘实验学校和火炬学校,为学生们宣讲税收基础知识;举办“纳税人开放日”,邀请纳税人代表实地参观办税服务厅,了解办税全流程;成立公职律师服务室,开展“公职律师+大企业”个性化服务主题沙龙活动,为纳税人提供涉税法律咨询;组织普法志愿者在兴隆社区进行“宪法日”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税收宣传氛围。
       6.基层服务主体。通过税企邮箱、搭建税企QQ群和微信群、召开纳税人专题座谈会、走访企业“问需求、优服务”等多种渠道,加强税收政策深度辅导,及时发送各项税收优惠新政。共组织10余场现场培训,近3000户次纳税人参与。部分科室还积极强化专题服务交流,通过举行专题辅导会、互动交流会等方式,为企业提供一对一辅导服务,主动服务化解企业申报中遇到的问题。
       7.公共查阅点。我局暂未设置专门的公共查阅点,纳税人可通过我局自助机查询当年纳税金额和当月发票认证数额。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2018年,我局未出台税收政策规范性文件,我局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税收发展战略以及涉及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的税收政策均为上级税务机关制定,均统一由总局、市局进行公布。我局根据上级要求,围绕税收政策热点,认真及时开展相关宣传讲解工作。一是开展传统媒体平台的政策宣传。通过《福建日报》、《厦门日报》、厦门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全方位宣传我局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和税收政策落实等情况。二是开展新兴媒体平台政策宣传。依托门户网站我局频道、“厦门税务”微信公众号、税企邮箱、税企QQ群和微信群,根据不同行业纳税人的需求有的放矢,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政策推广工作。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8年,我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按照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要求,定期提供主要税收数据。暂未协助其他部门提出议案建议提案。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15件,均为新机构成立之后受理,为邮寄申请,涉及内容是企业涉税信息等。我局已在法定期限内回复5件,告知其申请公开的部分内容不属于我局信息公开范畴,部分内容涉及到其他纳税人的商业秘密不能公开。余下的申请件均为12月底受理,我局将在法定期限内处理完毕。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案件,没有收到因不服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而提起的复议申请及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在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公众需求相比还有差距,主要是在公开内容的针对性与实用性、公开渠道的联动性、信息获取便捷性、公开监督评议机制、公开有效性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9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总局、市局的工作要求,切实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流程、纪律等,加大公开力度,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分类,确保政府信息准确、规范、及时公开。二是以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态度,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科学长效管理机制,根据上级要求丰富主动公开内容,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创新信息公开渠道,完善平台建设,加强媒体合作,及时公布重大政策变化和涉及民生的税收信息,提高公开的实用性、时效性和针对性。四是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注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报告统计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附表

 

指标名称

单位

2018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586

  586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96

  296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5

15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15

15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5

  5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5

  5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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