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同安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网站下载。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同安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同安区银湖路99号,邮编:361100,电话:0592—7579828)。
一、概述
(一)基本情况
2018年,同安区税务局牢牢把握“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厦门市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工作部署,切实从税收中心任务实际出发,着力强化制度建设,完善组织管理,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突出公开重点,形成职责更为清晰、内容更加丰富、渠道更显畅通、运行更有保障的良好格局。信息公开质高、量大、点深、面全,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纠偏不正“四风”、深化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认真执行上级及我局制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优化流畅信息公开审查、发布权限、工作责任,细化信息公开流程,制定了信息公开的受理回执、告知书、补正申请告知书等7种文书样本。在现有制度化框架下,重视实际工作中的灵活性运用,既保证制度刚性规定、工作有序开展,也注重灵活运用、依法合理满足纳税人知情权、捍卫社会公众的合法监督权,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实施。在日常工作中,同安区税务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建立了信息公开发布台账,对发布内容进行痕迹管理,确保公开内容均经过审核把关和保密审查,严格杜绝涉密信息上网。
(三)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依法治税的重要内容,亲自部署、检查、指导,牵头协调重要事项,有效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通过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自上而下形成了联系紧密、责任明确、协同合作、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在全局狠抓《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的学习,并将信息公开作为提高税收工作透明度、强化机关作风建设、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明确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强化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管理,全面打造“阳光税务”的工作思路。设立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形成局领导负责、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配备一名兼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切实做到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的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四)公开渠道建设应用情况
通过外部网站、短信、纳税人学堂、12366服务热线、税企邮箱、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打造立体化公开模式,对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党务公开等体系进行创新优化联动,突破各自为政、单打独斗的局面,形成既相对独立又相互支持的良好生态,加强纳税服务热线的衔接和整合,全面提供能听、能问、能看、能查、能约、能办的“六能”型服务,将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推动信息公开操作更加便捷、响应更加及时、受众更加细分、环境更加友好、影响更加广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我局总共公开信息借助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总数315条。其中:新机构成立后,公开113条;原同安区国家税务局公开151条,原同安区地方税务局公开5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1.税收收入公开。通过网站等平台按季度向社会发布本局收入情况。
2.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公开。我局积极配合市局在“厦门税务”微信公众平台向社会大力宣传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公开有关情况,2018年共在“厦门税务”微信公众号推送消息22条,取得良好宣传效果。
3.依法治税公开。在执行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过程中,我局通过现场告知、文书送达等形式,主动告知执法人员身份、执法权限、依据以及执法对象的权利和义务、救济渠道等内容。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税收征信系统,认真组织纳税信用等级评选,及时公布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加大税收违法惩戒力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
4.税务行政审批公开。全面公开各事项的办理主体、办理条件、受理部门、需提交的资料、办理期限、办结告知方式、相关依据及申请表式等信息,公开马上就办制度、即办和限办事项,并依托市局“网上审批系统”,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状态及结果的网上查询服务。2018年,我局根据总局、市局要求,每周通过厦门市税务局外网对行政许可信息进行定期公示。
5.纳税服务公开。加强对《办税公开指南》和《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的宣传,进一步公开我局纳税服务规范。结合辖区企业实际,发布税务总局政策及其解读,服务企业发展;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等方面,发布“纳税指南”信息;分常用电话、表证单书下载等方面,转载、发布市局“办税服务”;以问答咨询形式公开税收知识、办税流程,为公众查询、了解各类办税信息提供指导和帮助。
6.党风廉政建设公开。在办税服务厅设立投诉意见箱,在外网公开政风行风投诉电话,在门户网站开设纳税服务、税务干部违法违纪和局长信箱,畅通社会公众监督渠道,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7.内部行政管理公开。在厦门市税务局外网、各办公楼公布内设机构、职能、人事信息,在内网设立“规章制度”和“政务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日常管理规章制度和相应政务信息,做到内部行政管理公开透明,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税务网站。及时公开信息,发布涉税宣传内容,增强信息公开针对性和实用性,确保纳税人知情权。2018年,我局总共公开信息借助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总数315条。其中:新机构成立后,公开113条;原同安区国家税务局公开151条,原同安区地方税务局公开51条。
2.微信平台。积极融入市局微宣传矩阵,配合市局做好税收宣传,机构改革后,累计配合市局在“厦门税务”微信公众号推送消息22条。
3.办税服务厅。积极推进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按照《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要求,规范窗口设置、业务操作流程、服务标准,统一规范纳税人涉税事项受理和内部流转处理程序,充分依托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多媒体触摸屏、公告栏、受理告知单、涉税事项办理流程宣传板、宣传资料架、服务意见箱等,向纳税人公开、宣传税收政策和办税须知;延伸办税服务网点,目前共设有三个办税服务点,推行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办税服务厅已建设成为纳税人提供更全能化、标准化、优质化服务的平台。
4.大众媒体。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大众媒体宣传,在内容上注重普及税收政策解读,在形式上注重互动型实效宣传模式,有效扩大了信息公开覆盖面。
5.基层服务主体。通过税企邮箱、短信平台、QQ群、微博、微信、企业走访等渠道,及时发送符合企业特点、满足企业需求的信息资料,定期开展面对纳税人的培训,加强税收政策深度辅导。强化专题服务交流,结合具体工作,通过举行专题辅导会、互动交流会等方式,为企业提供个性化信息服务。
6.税收宣传月。紧紧围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题,充分结合闽南文化特色,创新宣传方式。紧扣税收宣传月主题,开展“拆福袋学税法”“我眼中的税务部门手抄报比赛”等活动,营造良好税收宣传氛围,将税收宣传月活动作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方式。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做好政策动态更新管理。及时在厦门税务门户网站发布税收政策文件及解读并做好动态更新,2018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315条,机构合并以来公开113条,原同安区国家税务局公开151条,原同安区地方税务局公开51条。在网站发布税收政策及解读文件0条,公开并定期对政策文件修改、废止、失效等情况进行更新发布。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同安区税务局深入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职责,采取座谈会、局长接待日、撰写发表解读文章等多种方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今年邀请辖区企业开展主题为“健身器材行业”税企座谈会,开展民营企业座谈会和纳税人开放日等活动,解答公众咨询,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同时,同安区税务局将舆情工作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的窗口,认真做好涉税舆情的日常监测与处理回复。2018年,同安区税务局共通过市局微信、微博接收反映涉税问题2起,均对反映问题及时处理和回复,及时为纳税人和社会公众解决问题。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2018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4件,其中:新机构成立后接收依申请公开件3件,原同安区国家税务局接收依申请公开件1件,原同安区地方税务局接收依申请公开件0件。从渠道上看,有3件通过对外公开邮箱提交,1件通过纸质邮寄。从内容上看,有2件属于不予公开的内容,2件属于申请人提请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区局及时与法制科、公职律师联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对照答复,4件申请均已在15个工作日内以纸质邮寄加电话告知方式按期答复申请人。其中,部分公开件数2件,不予公开件数2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同安区税务局未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存在推进力度不够,创新工作举措、总结试点工作经验不够等问题,需不断加强。
2.开展专业培训方面针对性、实效性不强,与新形势、新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大力督促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相关工作
同安区税务局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要求,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积极探索实践,按时间节点要求指导和督促基层试点扎实开展相关工作。
2.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力度
2019年,同安区税务局将积极参加市税务局、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培训,加强对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干部的培训,提升专业素养,增强工作本领,不断推进区局政务公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同安区税务局对2018年开展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统计,形成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欢迎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查阅、监督。
(二)附表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18年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315 | 315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315 | 315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4 | 4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3 | 3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1 | 1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4 | 4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2 | 2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2 | 2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同安区税务局
2019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