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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思明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10 09:39 来源:厦门税务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下载】

谙可教育咨询(厦门)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203MA33GBM37T):

你单位存在应缴未缴社会保险费共计(大写)贰拾捌万玖仟壹佰玖拾肆元壹角陆分(¥289,194.16)元。我所根据规定向你单位送达《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思明区税务局莲前税务所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厦思莲税税社限缴通〔2025〕10号)。因你单位相关人员无法取得联系且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该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

本公告送达的文书具体内容见附件。请你单位及时到我所(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东路920号莲前税务所)领取该文书,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限期缴纳通知书 .pdf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思明区税务局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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