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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7 15:09 来源:厦门税务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定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政务公开需求,严格落实《条例》要求,持续强化公开工作的规范性、精准性、创新性,高质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强化需求导向,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紧紧围绕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税费优惠政策、营商环境优化、税收体制改革等重点领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通过厦门税务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开展税费政策直播讲解,开设纳税人学堂专题页面,集成可视答疑、直播课程、线下课程等多维度税费解读信息。构建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工作机制,聚焦新办企业、平台企业和平台内经营者等群体,推送合规提醒、业务指引等,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知晓政策优惠和办理流程,持续提升社会民众获得感。

(二)强化权益保障,提升依申请公开质效

严格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不断优化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服务功能,实现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核、答复等全流程智慧办、便捷办。统一全市税务系统信息公开电话,实现信息公开电话咨询一号对外,规范电话咨询的业务流程和作业标准,持续规范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强化申请人权益保障,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满意度。

(三)强化工作规范,持续完善信息管理

坚持“先审核、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保密审查和舆情评估、个人信息保护,定期组织开展网站公开信息的内容巡查,及时清理已过时、失效的信息,保证信息公开内容准确有效,防止出现错敏词、隐私泄露等问题,从源头保护纳税人隐私,防范负面舆情风险。

(四)强化平台建设,打造多维度公开渠道

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渠道平台矩阵,形成多元互通的集群效应。抓好抓实门户网站建设,增设“合规经营 诚信纳税”等专题辅导专栏,用好用足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公开渠道,推出短视频、手绘动漫、图文报道等多样化、易传播的合规经营融媒体产品,相关短视频获总局融媒体平台刊发,并从“云端”走向线下,通过厦门地铁、公交、BRT等要重要公共媒介全天候轮播,提升社会大众获取信息的便捷度。

(五)强化监督机制,压牢工作落实责任

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运用督查检查、绩效评估等多重手段,采取定期自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通报,督促问题整改到位,不断压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组织税务系统政务公开专题培训2次,重点开展“一号通答”信息公开相关业务流程、政策解读等培训,不断提升队伍专业素养与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2

4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4

0

0

0

4

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4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1

0

0

0

3

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7

5

0

0

0

3

2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1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供给的公开内容精准性有待加强、公开内容的深度有待提升等问题,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完善纳税人缴费人标签库,深化“政策找人”精准推送模式,聚焦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普遍性问题和个性化问题相结合的精准推送提醒,靶向投放税费政策辅导信息。二是强化统筹协同体系,将信息公开与智慧税务建设、税费服务升级等核心工作深度融合,完善实时更新机制,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内容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仅反映2025年度的情况,所列数据为厦门市税务局机关(含第一税务分局、第四税务分局)本级数据。

2025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年报下载: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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