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
首页  >  区局频道  >  厦门市海沧区税务局  >  信息公开  >  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海沧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6 10:00 来源:厦门税务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定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海沧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我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条例》精神,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提升政务公开水平,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条例》相关规定,按照市局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聚焦税费政策落实、征管服务措施、行政执法事项等,通过厦门税务门户网站区局频道及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信息主动公开,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条,均依法依规进行办结,并做好相关的资料保存和台账登记。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健全发布审查、动态更新与归档管理流程。注重加强信息发布的审核,实现了信息公开属性认定、信息内容审核、个人隐私排查、信息同源避免多平台重复发布等源头管控。

(四)加强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等渠道及时公开税收政策、流程指引等内容,全方位提升信息公开便捷度和覆盖面。积极做好门户网站、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微信公众号等阵地的信息发布管理,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多维度解读税费政策。利用办税服务厅电子触摸屏、显示屏、公告栏、宣传资料架等多平台,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积极回应民众关注关切。

(五)强化监督保障情况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安排专人负责门户网站信息更新和管理,结合自查和通报不断完善运行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规范化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04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5年,我局发生1起申请人不服区局做出的信息公开答复书,向法定复议机关厦门市税务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现厦门市税务局已做出维持区局答复书的决定。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分方面仍然存在不足:一是依法公开的意识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形式多样性有待加强。三是依申请公开办理能力有待加强。

对此,我局积极采取措施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不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条例》融入日常工作中,自觉维护信息公开。二是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措施和形式,依托新上线下多平台,创新探索税收政策解读的措施。三是不断夯实能力基础,通过加强培训等提升工作人员政策把握、规范办理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扫一扫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