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关于税务检查证遗失声明的公告
根据《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相关人员税务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
一、持证人姓名:林少娟
执法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
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税务检查证号:厦税征940100240010
二、持证人姓名:王海鹏
执法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
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税务检查证号:厦税征940100240012
三、持证人姓名:林思韵
执法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
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税务检查证号:厦税征940100240011
四、持证人姓名:陈律玮
执法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
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税务检查证号:厦税征940100250009
以上税务检查证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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