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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社保参保缴费业务“掌上办”流程来了!
发布日期:2026-01-05 17:10 来源:厦门税务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下载】

我市出台的《厦门经济特区网约配送员劳动权益保障若干规定》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规首次以地方立法形式保障“骑手”劳动权益,切实提升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获得感。


关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保


目前我市已放开包括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内的在厦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支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持居住证或依承诺制参保我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持居住证参保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税务部门为我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参保缴费


提供了“线上+线下”


立体化参保缴费网络


线上,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App、闽政通App、i厦门App等渠道办理;线下,可以通过各办税服务厅、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及遍布全市的“e政务”自助机办理。


下面以闽政通App为例,


为大家讲解参保缴费办理流程。


参保业务路径


一、下载并登录闽政通App


在“本地”中确认屏幕右上方为个人业务,在左上方定位为“厦门”,再通过【税务社保业务】进入社保专题。


二、进入【参停保办理】模块办理


1.拥有本市户籍人员可点击【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理;


2.持居住证人员可点击【居住证人员参保登记】办理;


3.未办理居住证人员可点击【新业态人员参保登记】凭承诺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


申报缴费路径


在社保费缴纳模块中点击【社保费申报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申报缴纳】,可自行或代他人缴纳社保费。


(点击查看大图)


税务部门暖心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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