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区局频道  >  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  执法信息公示  >  事中公开  >  执法文书送达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23 17:15 来源:厦门税务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下载】

厦门谊嘉进出口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6M00012B52L;法定代表人:吴林荣;身份证号:350821XXXXXXXX3612):

我局依法对你司作出《税务事项通知书》(厦税二分局 税通〔2025〕58031号),决定对你公司已申报未退税款575221.22元做不予退税处理。因无法联系到你公司相关人员,且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之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管理二科(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318号鹭滨大厦1207室,联系人:胡为琳,联系电话:0592-5322533)领取上述《税务事项通知书》,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5年12月23日

扫一扫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