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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经营发展全周期涉税事项指引(三)
发布日期:2025-09-30 15:58 来源:厦门税务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下载】

个体工商户既是创业者实现梦想的重要载体,也是夯实经济基本盘的重要支撑。厦门税务聚焦这一国民经济的“毛细血管”,打造系列涉税事项辅导指南,全面覆盖其经营发展“全周期”。


本期,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个体工商户的停复业、注销和“个转企”的相关事项!


一、停复业操作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已办理停业登记的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申请。


办理停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在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


具体操作路径如下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状态信息报告】-【停业复业报告】功能菜单,即可跳转至停业复业报告功能界面。


1.停业


(1)纳税人当前状态为“正常”,系统带出设置停业期限日期选择框,设置停业期限(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点击【确定】。


(2)符合停业条件,且无未办结事项的,点击【确定】后直接转为停业状态;存在未办结事项的,系统将提示具体未办结事项,请根据提示及时办结未结事项。


(3)办理完未办结事项,点击【确定】,跳转办理成功界面。系统提示:“您的纳税人状态已变更为停业。停业期限止到期后系统将自动为您复业,您也可在停业期限止前延期停业或提前复业。您可进入【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下载申请表或文书。”


2.延期停业


(1)已为“停业”状态的纳税人进入停业复业报告功能会跳转至延期停业与复业申请界面,纳税人当前状态为停业,选择【停业延期申请】。录入【新设停业日期止】,点击【确定】。


(2)系统跳转提示办理成功。


3.申请复业


(1)已为“停业”状态的纳税人进入停业复业报告功能会跳转至延期停业与复业申请界面,纳税人当前状态为停业,选择【复业申请】,设置复业日期,点击【确定】。


(2)系统跳转办理成功,提示:“您的纳税人状态将于***恢复为正常,恢复后请您正常履行纳税义务”


二、注销流程


企业注销分为简易注销和普通注销(包含即办注销、一般注销),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纳税人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申请,不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需要通过电子税务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普通注销。


点击下方链接,查看线上办理注销流程:


《电子税务局丨如何线上办理注销?》


三、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于7月15日起正式施行。新规在登记便利化、转企升级、权益保障等方面带来一系列利好服务和明确规范。


详细请点击下方链接:


①《让经营更简单!个体户转企业更方便了!》


②《个体户→小老板:这份“升舱”攻略请收好!》


通过这三期的学习,

相信大家对于个体工商户

经营发展涉税事项有了全面的了解。

最后,

让我们通过思维导图来复盘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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