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记得自行申报缴纳社保费
为进一步改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个体工商户”)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的服务体验,降低办事成本,保障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合法权益,我市近期对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进行完善。
关于优化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通告
一起来看看吧~
一
申报缴费流程内容和时限
自2025年7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须于每月月底前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个体工商户
可通过网络申报缴费
或上门申报缴费方式,
按月申报缴纳当月社会保险费。
二
申报缴费渠道
01
网络申报
网页端
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申报缴费操作流程请戳↓
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操作指南
手机端
电子税务局手机端申报缴费操作流程请戳↓
好消息!个体工商户社保费可以手机申报缴纳啦!
用户注册及实名认证
目前暂未注册电子税务局的个体工商户,可通过电子税务局App完成账户注册和实名认证,以确保可正常使用网络申报方式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具体操作请戳↓
电子税务局App丨用户注册及实名认证操作指南
02
上门申报
个体工商户可填写《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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