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公告
福建中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50200MA348QX00N):
事由:我局已向你(你单位)送达停供发票(停止发票授信)告知书,你(你单位)既不陈述、申辩,也不提出清欠计划,或不按期履行清欠计划。据此,决定对你(你单位)收缴、停止发售发票(停止发票授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你(你单位)如对本通知书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厦门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5年3月19日

扫一扫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