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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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5-03-13 15:18 来源:厦门税务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下载】

2024年,第一稽查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厦门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各项部署要求,持续深化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弘扬宪法精神,牢固树立“宪法至上”“法律至上”的信仰,以纳税人为中心,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查办案件,以实际行动维护税收的公平正义。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查办大要案形成强大震慑。成功查办2个具有影响力、震慑力的团伙专案,切实履行稽查职能作用。

二是开展重点领域涉税违法整治。持续开展打骗打虚、出口应征税货物监管、高风险加油站、高风险个人等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精确执法、靶向整治,切实防范和化解重大税收风险。

三是规范化推动清欠工作。在执行环节辅导企业制定清缴计划,采取强扣欠款、阻止出境等“抓大不放小”的清欠措施。

(三)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开展《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落实工作。围绕《意见》落实原定任务、2024年《意见》落实提升工作方案以及中期评估发现的短板问题整改,统筹推进改革任务,召开2次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意见》落实工作,推动我局《意见》落实工作走深走实。

二是通过制度建设提升办案质效。健全完善快查快结机制,根据紧急程度、重要程度区分A-F级6类重点案件,采取不同举措逐级推进,顺利完成2024年积案清理的目标任务。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严格执行集体研究制度,落实局领导班子会议议事规则。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是我局权限内的人事奖惩、人员调整、大项经费开支、基建工程项目等重大事项,都经过集体研究审议,做到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不同意见,使各项决策真正体现集体意志,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二是认真落实重大税收执法事项集体审议,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全年召开5次重大税收执法事项集体审议会议,集体审议对企业采取收缴、停止发售发票的征管建议;涉及对企业采取停止出口退税权的报批事项逐户进行审议。

三是依规开展税收案件集体审理工作。对于查处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及时提请集体审理委员会开展集体审理,同时将符合条件的重点案件、重大税务案件提请上级部门审理。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认真执行“三项制度”,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出台的实施办法、事项清单及工作指引,规范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开展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促使稽查执法行为更加规范透明、合法合规。

二是依托党总支“书记项目”,通过“智囊团”小组集体研讨,对“协查案件取得虚开发票取证标准及定性”,“涉税违法事实表述及文件依据”,“稽查执法日常文书模版”等多个稽查执法事项统一口径和标准,并在检查环节和审理环节执行,规范稽查执法。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我局根据上级部门工作安排,在节假日期间成立特勤队,负责处理管辖范围内拒开发票,涉及偷、逃、骗、抗等涉税违法行为的举报事项。轮值的特勤队人员全天候待命,并随身携带税务检查证,节假日值班人员接到事项紧急的举报电话,就由我局轮值的特勤队人员负责做相应处理。

(七)依法预防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保障被查对象陈述申辩、要求听证权利。执法人员在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阶段,主动告知被查对象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公民被罚款2000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罚款10000元以上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全年应被查对象要求,举行9场听证会。

二是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答辩工作。全年进行行政复议答辩4件,进行行政诉讼答辩4件,充分保障被查对象法定救济权利。

三是确保信访渠道畅通,认真开展信访处理工作。全年受理25件次信访,按要求对来信进行分级分类处理,针对影响大、难度高的信访件进行多科室协调处理,切实缓和税企矛盾,尊重和保护群众的信访权利。

四是积极完善失信行为的信用修复。建立绿色通道,开展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前撤出税收“黑名单”,消除联合惩戒对企业造成的实质影响。

(八)强化税务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是深化综合监督。针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稽查积案清理、出口退税领域等工作,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扎实推进税务人员“吃拿卡要”、与不良中介勾连勾兑、稽查积案清理久拖不决、稽查工作人员与纳税人不当交往等专项整治。

二是开展执法检查。全年累计开展6次执法自查,接受上级检查9次,发现问题均已立即整改。

三是加强执纪问责。按规定向市局纪检组移交“一案双查”问题线索,向市局督察内审处转交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对于违纪人员运用“第一种形态”、“第二种形态”,不断增强执纪刚性。

(九)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是积极探索以数治税。利用资金查控平台查询银行账户流水,通过税溯源平台进行溯源上游,对案件定性提供辅助支撑。

二是利用信息化手段创新检查方法。在成品油案件查办过程中,检查人员通过获取危化运输车辆运输轨迹数据,精准识别通过少报收入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有力堵塞油品消费税、环保税监管漏洞。

(十)加强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全面领导

一是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担任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长,将建设法治税务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按要求向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报告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对外发布。

二是强化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我局认真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全年召开2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重点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宪法等内容;同时在局长办公会推行“会前学法”制度,2024年累计开展12期“会前学法”,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理念,推动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执行法律。

三是加强法制人才队伍建设。我局不断加强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队伍建设,现有3名公职律师,2名外聘法律顾问,结合稽查工作特点,我局在应对稽查执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时充分听取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意见,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存在不足

今年以来,我局法治政府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办案经验做法总结不够,尚未形成系统性的工作方法;二是稽查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突破疑点、难点案件的成效还不够好;三是稽查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仍需加力。  

三、下一步举措

2025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加强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执法尺度,避免随意执法。持续完善稽查风险内控机制,重点落实风险月排查机制。加强对于办案超期、超期追征、不予处罚等高风险事项实时监控,严肃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二是加强执法方式管理。深入推进“说理式执法”,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持续提升稽查执法公信力,有效防范化解舆情风险。突出“以案释法”和对合规经营的宣传引导,进一步提升宣传质效,更好营造税法遵从环境。三是加强专业化人才培养。强化实战练兵,加强“三师”培育,用好“致远学堂”学习交流平台和每周科室业务研讨,有针对性地强化政治理论、稽查专业知识、智能数字化等培训,提高干部专业素养和实际工作能力。总结办案技巧,提炼经验做法,汇编年度优秀案例库,增进交流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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