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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13 14:48 来源:厦门税务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下载】

厦门锐恺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8RMD4Y5H;法定代表人:郭启皋;身份证号:352602XXXXXXXX1516):

因出口退税评估,我局依法对你司作出《税务事项通知书》(厦税二分局 税通〔2025〕200031号),通知你司提交检查期间申报退税业务的备案单证,以及《税务事项通知书》(厦税二分局 税通〔2025〕10534号),决定你司进行实地核查,检查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无法联系到你公司相关人员,且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之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管理二科(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318号1204室,联系人:魏夏芩,联系电话:0592-5322390)领取上述《税务事项通知书》,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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