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公告
福建奕盾供应链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2003032042032)
你公司涉嫌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446058.88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我局拟对你公司处骗取税款1倍罚款合计446058.88元。
因你公司相关人员无法联系,采取其他方式也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的规定,现将我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厦税稽罚告〔2025〕45号)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具体违法事实、证据及依据你公司可前来我局查阅,你公司有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5年2月7日

扫一扫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