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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翔安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3 10:02 来源:厦门税务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定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提升公开工作行政效能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翔安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厦门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条例》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工作作为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转变工作作风、推动政策落实的重要举措,对税收工作动态、通知公告、人事任免、税费政策和征管服务措施等方面内容及时进行了公开,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及时了解掌握信息,增强税收工作透明度。

(二)规范流程,高效处理依申请公开

依法依规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等各环节流程及时限要求。2024年我局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0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三)严格管理,确保信息质量

一方面,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建立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和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由信息提供部门初审、办公室复审、分管领导终审,确保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涉密信息不公开。另一方面,定期开展信息清理工作,对已公开信息进行复查,及时更新或废止失效信息,保证信息的时效性与准确性。

(四)强化平台建设,拓宽公开渠道

持续优化门户网站公开专栏,确保栏目内容及时更新维护,方便公众快速查找所需信息。积极参与市局新媒体平台建设,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便捷性与互动性,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开展线上互动交流,解答纳税人疑问。同时结合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区等宣传阵地,及时公开税费优惠政策,发布办税流程,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明确指引。

(五)落实监督保障,增强执法公信力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逐项细化年度工作要点,明确牵头科室、任务目标和工作举措,确保信息公开落实到位。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定期通报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强结果运用,以监督促规范、促提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细落实,增强税收执法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76

行政强制

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的形式较为单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挖掘,与纳税人交流互动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对纳税人反馈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与应用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面对纳税人缴费人关切,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对政策的解读和回应工作,丰富互动形式,开展线上访谈、问卷调查、在线直播等活动,增强与纳税人实时互动交流。二是建立健全互动信息管理机制,加强对纳税人反馈信息的分析研究,将分析结果作为改进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依据,针对性调整公开内容与方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精准度。三是提高信息发布效率,缩短发布时间,充分发挥新媒体信息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阅读便利的优势,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发布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翔安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翔安区金海街道鸿翔西路1888号,邮编:361100,电话:0592—7889108)


年报下载: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翔安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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