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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3 10:00 来源:厦门税务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定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条例》要求,落实税务总局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提高主动公开效率,推动税费政策落地。聚焦税收体制改革、减税降费、税收执法、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发挥网站、办税服务厅等公开阵地作用,及时全面公开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税费信息。深化“政策找人”机制,依托新版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等精准推送、智能互动服务功能,开展全流程、递进式、差异化推送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实现“猜您想办”和“未问先送”,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持续提升获得感。

(二)保障申请公开效力,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加强依申请公开网络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门户网站“我要申请”“进度查询”等服务功能,采取“系统监测+人工测试”等方式,保障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严格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依托智慧办公平台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办理的全流程电子化内部会商、审核机制,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切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三)应用智慧办公效能,严格规范信息管理。持续深化智慧办公平台服务功能,优化门户网站、微信等公开信息的发布审核、保密审查和流转处置等流程,严把政治关、审核关、舆情关,特别是强化个人信息保密审查,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强化对主动公开信息全周期管理,集成化、智能化跟踪信息公开情况,坚持“先审核、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及时规范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四)发挥平台集群效应,提升信息公开水平。发挥以门户网站为主,以微信、微博、抖音、今日头条等为延伸的“1+4”公开平台集群作用,通过建立专题专栏、打造合集标签、创建特色栏目、建设辅导专区等形式,为纳税人提供“一站式”公开平台。门户网站新增“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等专栏5个、全年开展访谈直播21场次,在微信、抖音等平台发布“手把手教您”等一系列高质量宣传作品,及时宣传和解读税费优惠政策。建立12366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咨询群和管户群,及时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

(五)增强监督保障效果,全面夯实工作基础。聚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任务,结合督查工作,常态化开展检查工作,强化审查责任,督促问题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细。结合工作实际组织专题调研,对基层单位开展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的评估工作,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业务办理。将《条例》纳入税务干部培训内容,组织开展政务公开网络培训,提升干部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6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2

0

3

0

0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3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1

0

0

0

0

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15

1

0

3

0

0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1

0

0

0

0

2

(注:以上数据不含申请后撤销件数)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税费政策解读形式不丰富、公开条线干部队伍不稳定等问题,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所需所盼,充分运用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语言,以及图表图解、H5、短视频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发布税费政策和服务信息,提高社会大众获取信息的质效。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在常态化开展线下培训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网络业务知识培训,注重学在日常、抓在经常,提高公开队伍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仅反映2024年度的情况,所列数据为厦门市税务局机关(含第一税务分局、第四税务分局)本级数据。

2024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年报下载: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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