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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海沧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3 10:00 来源:厦门税务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定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海沧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我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精神,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提升政务公开水平,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条例》相关规定,按照市局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4年,我局通过市局门户网站和市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海沧区局频道发布行政许可45条,行政处罚295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情况

2024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条,均依法依规进行办结,并做好相关的资料保存和台账登记。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职责包括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编制年度报告等。注重加强信息发布的审核,实现了信息公开属性认定、信息内容审核、个人隐私排查、信息同源避免多平台重复发布等源头管控。

(四)加强平台建设情况

采用多种线上、线下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利用办税服务厅电子触摸屏、显示屏、公告栏、宣传资料架等平台进行税收信息公开。积极依托市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视媒体及传统纸媒等进行税收信息宣传。通过税企邮箱、短信、办税服务厅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努力为社会公众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五)强化监督保障情况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安排专人负责门户网站信息更新和管理,结合自查和通报不断完善运行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确保公开内容均经过审核把关和审查,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5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区局发生1起申请人不服区局做出的信息公开答复书,向法定复议机关厦门市税务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现厦门市税务局已做出维持区局答复书的决定。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分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一是主动及时做好信息公开的能力还有待加强。二是便捷易懂解读政策的形式还有待丰富。三是建设专业化信息公开队伍的水平还有待提升。对此,我局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工作。二是进一步创新探索解读税收政策和征管服务的措施。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年报下载: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海沧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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