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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思明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3 10:00 来源:思明税务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定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思明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条例》规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厦门税务)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等人民群众关心的领域,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税务部门政务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

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人民政府、厦门税务和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围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通过厦门税务门户网站区局频道及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开,全面保障社会公众对于税收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定期开展自查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办理、回复、归档等环节,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性,切实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2024年,我局共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7件,具体办理结果如下:经征求第三方意见不同意公开1件,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存在6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信息发布管理要求,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自查,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内容管理,严格开展政府信息发布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推进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确保信息发布流程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采用图文、海报、视频等多种载体丰富信息公开工作形式,依托报纸、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平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要求及时更新工作动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栏目,第一时间为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时效性高、实用性强的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

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指标考核内容,全面梳理政务公开多部门联动工作流程及岗责,激发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性,同时持续扩大社会公众参与,有效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740

行政强制

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注:数据不含申请后撤销件数)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4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离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丰富;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多部门联动岗责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涉税服务机构等单位的协同发力,依托内外多重平台,有序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二是不断探索通过创意海报、情景短剧、图解等形式进行税费政策解读,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形式。三是组织相关部门进一步学深悟透《条例》,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典型案例学习和研讨,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筹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思明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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