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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区局顺利完成水资源税征收入库工作
发布日期:2025-01-20 09:14 来源:厦门税务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下载】

       日前,同安区税务局辅导纳税人成功完成水资源税的税源采集、申报缴款工作。为贯彻落实《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推动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同安区局从以下三点出发全力做好各项工作:

       一是主动作为,打好工作基础。加强与市、区水利部门沟通协作,参加全市费改税联席工作会议,做好汀溪水库的费改税纳税人拆分工作。与区水利部门密切协作,以纳税人基础信息核实、档案资料交接为重点,全面梳理辖内所有取用水户信息,逐户制作《水资源税纳税人调查确认表》,并由三方签章确认后留存归档,夯实水资源税管征基础。

       二是提前准备,保证工作效率。在申报期前配合市局做好水资源费改税的准备工作,学习水资源税相关政策,逐户做好水资源税纳税人识别工作,做好不征、免征、征收及适用税率确认。主动配合市局做好新电局水资源税申报操作测试,及时完成辖区22户纳税人水资源税税种认定,对辖区22户纳税人发起申报提醒。

       三是加强宣传,确保精准落实。制作《一文了解<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 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微宣传,通过公众号及办税大厅开展推送宣传,帮助全市纳税人缴费人了解水资源费改税政策实施要点。并对试点纳税人开展集中宣传辅导,通过前期提醒、辅导申报、跟进管理等措施,确保纳税人懂政策、会申报、知操作,切实提高政策落实精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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