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思明区税务局送达公告
厦门迎道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203302977490G)
你单位逾期未履行我局于2024年9月3日作出的《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厦思嘉税税社限缴通〔2024〕1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就相关事项催告如下:
限你单位收到本催告书后1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思明区税务局嘉莲税务所缴纳欠缴的社会保险费人民币(大写)贰拾万捌仟伍佰肆拾元伍角柒分(¥208540.57元)和自欠缴之日起至缴纳之日止按日加收的滞纳金(2011年7月1日后欠缴社会保险费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三条规定强制执行。
你单位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可以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因你单位相关人员无法取得联系且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
请你单位及时到思明区税务局嘉莲税务所(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长青路2号通宝大厦3楼)领取《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思明区税务局嘉莲税务所社会保险费履行义务催告书(税务机关强制执行前适用)》(厦思嘉税税费催〔2025〕1 号),否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思明区税务局
2025年1月10日

扫一扫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