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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湖里区税务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18 15:05 来源:厦门税务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下载】

厦门一行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206MA31H8TF5M,法定代表人: 张建康,身份证号:350825********4118:

  我局于2024年12月11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社会保险费履行义务催告书》(厦湖殿税税费催〔2024〕4号),限你单位收到催告书后1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湖里区税务局殿前税务所缴纳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和自欠缴之日起至缴纳之日止按日加收的滞纳金。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三条规定强制执行。你单位收到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可以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因无法联系到你公司相关人员,且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之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厦湖殿税税费催〔2024〕4号.docx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湖里区税务局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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