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集美区税务局中介服务邀请函
编号:JMSWFZ2024110801
各评估中介服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12号),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集美区税务局拟对欠税企业厦门福华房地产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200612027706M)的抵税财物“锦英路386-390号(福华苑)部分资产”进行拍卖以抵缴所欠税款及相应滞纳金、罚款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评估中介机构报名参与抵税财物的价值评估。
一、项目名称:“锦英路386-390号(福华苑)部分资产”价值评估中介服务
二、编号:JMSWFZ2024110801
三、邀请人: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集美区税务局
联系人1:陈清耀 联系电话:0592-6159066
联系人2:彭艺冲 联系电话:0592-6159011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集源路137号集美税务大楼
四、内容和要求:“锦英路386-390号(福华苑)部分资产”实施拍卖、变卖的评估服务机构1家
五、费用支付:拍卖成功(收到拍卖全部款项且不动产过户交房)后支付评估费用,拍卖未成功的不支付评估费用
六、报名要求:
1、持有三级及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2、能够接受“拍卖成功(收到拍卖全部款项且不动产过户交房)后支付评估费用,拍卖未成功的不支付评估费用“;
3、资质证明文件原件请报名时自带,做备查用(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除外)。
七、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双休日除外)
八、报名地点:厦门市集美区集源路137号集美税务大楼
九、拟于2024年11-12月,由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集美区税务局根据报名资料集体研究,择优选定评估中介服务机构并电话通知
十、就本次服务邀请具体内容如有疑问,在拟报机构提出后由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集美区税务局答疑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集美区税务局
2024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