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厦门玉商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6664711948P;法定代表人:张亚炳;身份证号:350521XXXXXXXX1018):
我局依法对你公司作出《税务事项通知书》(厦税二分局 税通〔2024〕20168号),责令你公司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局缴回已退出口退税款1459904.48元。因无法联系到你公司相关人员,且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之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管理二科(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318号1207室,联系人:饶颖,联系电话:5322530)领取上述《税务事项通知书》,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4年11月8日
扫一扫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