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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涉税新政
发布日期:2024-10-28 14:50 来源:厦门税务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下载】

一、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

国铁集团所属运输企业、非控股合资公司以及地方铁路企业(统称铁路运输企业)通过铁路客票发售和预定系统办理境内旅客运输售票、退票、改签业务时,可开具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

本公告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二、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有关规定,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我们制定了《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



相关文件:

1.《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告2024年第8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


附件:2024年11月新政汇编 .docx

   2024年11月新政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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