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已结束)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要求,持续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推动华东区域税务行政执法标准统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江苏省税务局、浙江省税务局、安徽省税务局、福建省税务局、江西省税务局、山东省税务局、宁波市税务局、厦门市税务局、青岛市税务局共同起草了《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自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1月14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网站,进入首页“互动交流--意见征集”提出意见。(请点击下方链接)
二、信函寄送。寄送地址为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318号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政策法规处,邮政编码361001,请在信封上注明“《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意见征集”。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关于发布《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关于发布〈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说明.pdf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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