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欣祥(厦门)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630306831X6;法定代表人:陈昆湖;身份证号:350521XXXXXXXX401X):
因出口退税评估,我局依法对你司作出《税务事项通知书》(厦税二分局 税通〔2024〕20164号)、《税务事项通知书》(厦税二分局 税通〔2024〕51373号)通知你司提交检查期间申报退税业务的备案单证,并对你司进行实地核查,检查期间为2020年1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因无法联系到你公司相关人员,且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之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管理二科(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318号鹭滨大厦1205室,联系人:廖雅雯,联系电话:0592-5322512)领取上述《税务事项通知书》,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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