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税务视频  >  动漫视频
@中国税务有回应︱员工出差电子客票行程单上单独注明的改签费,能否抵扣进项税?
发布日期:2024-10-14 17:21 来源:税务总局新媒体、河南税务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下载】

为做好税费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我们依托官方抖音号“中国税务”,推出了“@中国税务有回应”栏目,解答纳税人缴费人关心关注的税费问题。

有网友问:“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员工出差取得电子客票行程单,行程单中单独注明了改签费,改签费是否可以按照购进旅客运输服务计算抵扣进项税?”一起来看看回复吧↓






【相关链接】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扫一扫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