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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有回应︱企业请专家为职工培训,为其支付的往返机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发布日期:2024-10-09 09:37 来源:税务总局新媒体、广东税务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下载】

为做好税费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我们依托官方抖音号“中国税务”,推出了“@中国税务有回应”栏目,解答纳税人缴费人关心关注的税费问题。

有网友问:“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邀请大学专家开展职工培训,并为其支付往返机票,能否按照旅客运输服务抵扣进项税额?”一起来看看回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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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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