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第9号令)的规定,我局对厦门顺盛优物流有限公司等19户纳税人的相关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税务局2024年第二季度欠税清册(县级) (1).xlsx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税务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