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
首页  >  区局频道  >  厦门市集美区税务局  >  通知公告  >  区局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集美区税务局关于纳税人欠缴税款的公告(2024年第一季度)
发布日期:2024-04-17 09:57 来源:厦门集美税务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及《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2018年第44号修改)的规定,对截至2024年3月31日企业(单位)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不含)的相关欠缴税款情况公告如下,并责成被公告欠税纳税人尽快到主管税务机关接受处理。


       附:(执法)(集美-2024年第一季度-企业-县级)公告欠税纳税人名单 .xlsx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集美区税务局

      2024年4月16日


扫一扫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