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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翔安区税务局 2023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28 11:28 来源:厦门税务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下载】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翔安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推进法治税务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通过开展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前学法及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等方式,推动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提升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领悟力和执行力,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进一步彰显税收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助力高质量发展。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组织税收收入

聚焦税收工作主业,科学统筹,严格依法征税。2023年,区局累计组织入库各项收入132.51亿元。全力确保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全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9.67亿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4.20亿元。

(二)推进“放管服”改革

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税务行政许可由原有的6项减少为1项,区局税务行政许可数量显著下降,行政许可“提速减负”,极大便利了纳税人。

(三)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打造翔安特色“八马上”纳税服务品牌。成立“青税志愿服务团队”对老龄、残疾、外籍人士一对一“帮代办”。推广非接触式办税,进厅人数同比减少15%,平均等候时长、办理时长大幅降低。开展大调研大走访,组织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听您说”问卷征集和税费服务“体验师”活动。在全市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排名第三。

(四)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

构建以“互联网+监管”为基础的“以数治税”监管体系,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推进“典型调查+回归分析”闭环建设,开展塑料制品制造业典型调查。

三、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落实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合规性评估,严格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和清理要求执行,维护税收制度的统一规范。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完善依法决策机制

将“三重一大”事项纳入集体议事范围,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2023年共召开党委会议22次、局务会议11次、局长办公会议1次,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制定税务事项提级审议办法,对复杂、疑难的政策问题,提高层级多方共审,增强政策执行的确定性。

(二)重视采纳专业意见

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推行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制度。2023年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件,公职律师共办理合同审核、信访接待、行政复议、普法宣传等任务23件,法律顾问办理法务咨询等任务11件。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优化税务执法方式

一是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在规范行政处罚行为等5个业务领域推行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彰显执法温度。二是推进包容审慎执法。全面落实《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首违不罚”事项清单,2023年“首违不罚”户次同比增长19.5%。三是统一执法口径。制定统一税费政策口径集体审议办法,编写《行政处罚操作指南》。

(二)健全执法协作机制

与翔安区人民法院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做好企业破产便利化工作,积极主张税收债权,避免国家税款流失。2023年向破产管理人(清算组)申请依法分配7户企业欠缴税(费)4184877.92元,入库税费款及滞纳金31461.75元。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保障正常运转。制定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举办反恐防暴应急演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涉税舆情预案做好源头防控,正确引导、妥善处置舆情。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引导纳税人合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七、依法预防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保障纳税人行政救济权利,畅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渠道。本年度发生行政复议案件1件,经复议机关审理后维持决定,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制定“枫桥式”税务所争议化解工作制度,结合“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建立新时代“枫桥式”税费争议化解服务站,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八、强化税务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切实加强内部监督

聚焦重点领域,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2023年共查找廉政风险点15个,开展警示教育7次。落实执法责任制,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运用容错纠错机制,对担责有为的干部给予公正评价。开展基层税务所“一把手”离任审计试点,探索“经责审计+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人才兴税”审计新模式,督促依法履职。

(二)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通过投诉箱、意见箱、局长信箱、门户网站和纳税人来电、来信、来访等渠道积极接受群众监督。全力配合审计监督。

(三)全面落实政务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机构概况、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2023年依申请公开2件,未发生政务公开相关行政复议和诉讼。

九、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

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联合惩戒+信用修复”破立并举。推广数字化电子发票,提前实现百分百应推尽推。打造智慧办税微厅,进驻各镇街便民中心、产业园区,构建“15分钟办税服务圈”,2023年平台办理各类业务总计2.92万件(次),“远程帮办”受理量不断上升。探索“五个一”数字化执法新机制,税费政策落实执法过错率大幅降低,税务执法质量和执法精确度明显提升。

(二)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

推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构建以大数据和信息化为支撑的税收共治模式。建立与区财政局等二十多个部门的数据共享常态机制,本年度共交换12批次456条涉税数据;推动上线翔安区建设项目税收管理平台,与财政、住建、镇街即时信息共享,本年度总计共享308条建安项目信息。

十、加强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全面领导

(一)提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2023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3次、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4次,开展11次会前学法,组织公职律师参加厦门税务系统税收法治辩论会暨业务培训实战化展演。

(二)加强税收普法集中宣传

创新宣传形式,开展普法活动。制作视频、漫画、动画、长图14篇,累计刊发中央媒体新闻稿件16篇、地方媒体31篇。结合第32个税收宣传月,联合辖区内3所中小学开展青少年普法宣传。围绕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传播宪法知识、弘扬法治精神。

2024年,区局将聚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这一工作主线,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锚定“四高愿景”积极进取,加快建设“五个翔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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