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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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26 19:31 来源:厦门税务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下载】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以下简称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深入开展法治税务建设工作,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通过领导班子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局长办公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等。组织开展党务干部党性教育培训班,深入学习解读党内法规。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通过“纪检委员履责时间”和主题党日等方式,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协助参与出口退税系统功能切换测试、岛外人员培训辅导、岛内协同管理研究等,助力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服务与管理职责顺利划转。撤销角滨办税服务厅,建立预约专区,进一步优化管理质效。坚持“统筹考虑、整体部署、合理有序”的原则,2023年完成干部交流轮岗29人次,持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保持干部队伍活力。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行政改革,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同城通办”,落实“最多跑一次”税费事项和同城通办高频税费业务,整合人力资源增援政务中心,纳税人平均等候时间较年初下降70%。实施47条纳税人满意度提升措施,开展线上线下走访调研,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为“春风行动”点赞发声,分局在全市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排名跃居第一。

       (三)加强政企沟通,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台资企业问需问效,提供“一企一策”服务方案,在“港澳台青年实习实训工作站”设立税收红利宣传站,助力市局打造对台服务“第一税务专席”。联合福州市税务局开展“护航稳外贸 助力新发展”局长接待日。联合外部门开展支付操作合并改革,在全省率先实现不动产转移登记“税费同缴”,入选2023年度市级“十佳”营商环境创新举措。

       (四)健全税务新型监管机制。强化信用监管机制建设,完成纳税信用级别评价及动态管理。以“信用+风险”为基础,配合市局建立集团税源监控机制,完善典型集团调查,开展内控调查和内控环境测试。强化出口退税风险管理,开展海运提单专项核查,运用国际情报交换打开疑点排查新路径,不断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

       三、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严格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和市局有关要求,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日常清理和集中清理工作,在日常征管中注意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全链条讨论和研究。按照公文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把关审核,规范公文收发管理。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行领导班子会议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度,确保谨慎、合法、合理作出重大决策。纪检部门常态化列席领导班子会、机关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等,强化对议事决策和程序规范的监督。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合法性审核。严格落实纳税评估集体审议制度和出口退税评估集体审议制度。组织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重大对外合同(协议)的审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涉税争议调解、涉税咨询、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和执法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实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组织排查执法信息公示情况和执法音像记录上传情况,做好对应平台的跟踪维护工作,敦促一线执法人员规范执法。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及时更新执法人员公示清单。

       (二)提高执法文书规范化水平。根据总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组织抽查部分送达回证,就送达回证的规范性填写进行工作提醒。组织公职律师参与执法文书规范化审核,充分保障合法性审核的专业力量。2023年审核税收执法文书431份。

       (三)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指定专人跟进12366纳税服务热线转办的轻微违法举报件,设立专项台账,按时核实反馈。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接收自然人异议申诉,2023年共跟踪处理99人次,1条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意见建议被总局运维组采纳并进入规划开发环节。

       (四)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试行大企业非强制性执法方式,以问题为导向,有效运用风险提示、下户劝导、政策辅导等方式,辅导纳税人自行更正。贯彻柔性执法理念,加强事后教育引导,全年落实“首违不罚”次数同比上升33.33%。

       (五)加强案例指导与落实普法责任制度。通过会前学法重点开展5次税务行政执法案例学习,加强以案释法。持续开展面向纳税人的普法宣传,2023年累计开展5次税法进机关等“六进”活动,拍摄制作短视频《选择题》《厦门citywalk之税惠篇》,讲解个税换购住房、重点人群创业税惠政策等。参加厦门市海丝法务办等多部门联合举办的“法律服务进千企惠万企——税务合规进园区”专题活动,为园区内的逾百家跨境电商企业进行税收优惠政策宣讲和业务规范指导。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针对性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对处置能力。按规定和要求向上级请示、报告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依托大数据网络监督平台,结合人工搜索等传统方式,安排专人负责舆情监测,加强对负面舆情的预防性处置。2023年,分局未发生重大负面舆情事件。

       七、依法预防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政策专家等“智囊团”作用,深入剖析和开展涉税争议调解、行政复议事项和解工作。升级涉税争议协调机制,2023年联合市医社保部门成立“金枫心桥”社保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置中心,打造税费争议解决“1455”新体系。2023年分局按有关规定开展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有效应对1起行政诉讼案件。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组织公职律师、法律人才旁听学习。

       八、强化税务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2023年,坚持严的主基调,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3人次,深化警示教育92次。邀请7人担任近邻监督员,聘请6名特约监督员,实地走访8户外贸企业,组织回访46户企业,落实干部职工家访72人次,延伸监督触角,督促廉洁从税。深化“鹭税识人”考核机制,推动“三比三争”评比评选,引导干部正身修心,担当作为。

       (二)加强和规范督查工作,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开展数电票督导工作,持续开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专项督察。效能、纪检、人事等部门不定期联合开展纪律作风效能检查,按季度梳理问题进行通报。积极通过门户网站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工作开展情况,做好信息公开年报撰写工作。

       (三)加强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依托内控平台,对执法过错进行预警、监控、调查核实,推进整改。根据内部风险防控工作指引、函调抽查工作指引等开展工作监督,发现退税审核、函调管理、实地核查等方面问题,分别归类处置。做好经济责任审计等各类督察审计的配合、反馈、整改、责任追究等工作,并在整改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强化各环节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

       九、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配合市局开发上线“安居慧算”房产交易税费秒算器,助力首批4项税务新功能入驻厦门“e政务”便民服务站,提升办税缴费便捷度。积极推进各项税费业务网上办理、非接触式办税服务。规范对外提供税收数据流程,全年按工作规程向海关、法院等外部单位提供税收数据,推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十、加强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全面领导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分局领导班子始终把税收法治建设作为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推进“良法善治”。通过中心组学习、局长办公会部署等形式,安排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领导班子与纪检部门专题会商,就分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落实情况进行研究,扎实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工作。

       (二)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将法治基础建设纳入分局对各科室的组织绩效考核,内容包括税务行政复议、涉诉案件办理等,发挥组织绩效“指挥棒”作用。设置一体化综合监督指标,由多部门共同开展考评,对各科室被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监督审计等内外部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进行考核评分,督促及时整改。

       (三)加强执法人员和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将法治教育纳入分局2023年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人才培训、专门业务培训等3类11项培训。组织全体执法干部开展法治培训,组织退税执法岗位23名执法人员开展为期3个月的“实证法”实战化培训。

       (四)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组织公职律师撰写会前学法课题,加强法治理论研究力度。积极开展税收科研,2023年报送税收经济分析、专报件、呈报件等30余篇,1篇获总局领导、2篇获市政府领导肯定批示,1篇科研课题获市局优秀税收科研成果三等奖。在银行网点开设“税收红利宣传站”,在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上线8期“外贸有我 退税无忧”短视频,加大宣传力度。

       2023年,分局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和全面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提升的空间:一是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税费争议的协调解决机制有待创新;三是法治人才的培养和使用有待加强。

       2024年,分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优化税务执法方式,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一是强基固本,持续提升法治水平。巩固会前学法的普法效应,结合分局工作实践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法理知识学习,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开展税收实践的能力。二是提质增效,完善争议协调机制。借鉴“枫桥经验”,组织公职律师、业务骨干、法律顾问等参与涉税争议事前应对处置,切实化解涉税争议。三是行稳致远,强化法治队伍建设。立足分局干部队伍年轻化现状,打造业务能力、法治理念和信息技术水平高、政治素质过硬的复合型法治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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