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局”)、同安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扎实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为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领导带头学深一步、干部跟紧一步,将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支部“三会一课”等学习中的必学内容,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党内法规,充分发挥了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为全面提升依法治税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扎实抓好组织收入工作
落实新出台的《厦门市税费共治保障办法》,坚持依法依规征收税费,坚决防止出现提前征收、摊派税款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推动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延续、优化、完善并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的决策部署,作为基层局代表在市局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推进会上介绍经验,获市局分管领导肯定。
(三)持续释放“放管服”改革红利
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同城通办等服务制度和工作要求,持续推广便利化办税缴费举措,探索形成具有辖区特色的新时代“枫桥式”办税服务厅品牌。
(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严格执行《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及时清理失效、违反上位法的规范性文件,确保规范性文件管理到位;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重点清理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中的全面领导作用,坚持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党委书记、党委委员分别按照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各项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执行工作主体责任,督促各单位积极履行牵头责任。定期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会议,研究法治税务建设的各项措施,审议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同安区税务局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操作指引》。
(二)完善依法决策机制
修订《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同安区税务局工作规则》,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三)夯实决策合法性基础
在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前,组织公职律师、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上会讨论。
(四)组建“以税咨政”团队
强化税务数据分析研判功能,向市政府报送的《税收经济分析》获市领导肯定性批示,撰写各类调研分析文章41篇,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了有力参考。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持续落实“三项制度”
持续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规定公示各类执法信息,未出现信息失准等情况。
(二)进一步创新执法方式
率先在基层局内印发“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操作指引”,在五个业务领域深入推进刚柔并济的执法举措,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结合第二批主题教育调查研究的要求,向市局报送《基层“税务行政处罚”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的困境与对策分析》,获主题教育领导小组有关领导肯定。
(三)大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严格执行《税务执法资格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完善税务执法资格考试有关工作机制,扎实组织好执法资格考试备考、全员大学习和岗位大练兵等工作。2023年,完成各类业务培训10余次,我局4名干部代表市局参加总局比武,其中1名干部作为市局唯一代表参加总局综合比武,取得个人全国第12名、综合比武团队全国第4名的好成绩,18名新入职公务员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100%。
(四)进一步深化部门协作
拓展精诚共治新格局,与区人社部门、区法院建立社保费争议三方调解机制。持续深化与市中院沟通协作。
(五)持续推进税收普法责任
持续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同安南安商会开展政策宣传辅导;联合社区矫正管理局,为社区矫正对象再就业提供税费政策支持;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设青少年宪法讲堂;结合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开展“小小税法宣传员”体验之旅;为保障职业院校学生就业权益,开展在校生医保政策宣讲活动等。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健全突发事件应对制度
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建立信访、舆情和应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强化政治责任,落实属地管理和主管主办责任。定期开展保密机要等重点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成立地方战队,战队全员安装“记事本APP”。
(二)有效化解信访争议
通过信访途径积极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反映的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提出的意见,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位不打折扣。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派员支持市局复议诉讼案件审理1次。
(二)推动“枫桥式”税务所建设
运用法治理念和思维方式打造“枫桥式”税务所,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及时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力争将矛盾争议发现在基层,解决在一线。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完善自我革命监督体系
以第二批主题教育为契机,坚持动真碰硬抓检视,动态更新《问题清单》整改成效,全部提前完成整改,围绕抓好党务、干好税务、带好队伍方面推动建章立制。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反和破坏党内法规行为,确保广大干部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推动完善党委“会前学廉”制度,持续强化领导班子成员的遵规守纪和廉洁从政意识。
(二)持续推进政务公开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聚焦年度重点工作,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规范公开流程,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积极应对内外部监督
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同安区税务局督办事项分级分类考评制度》,各相关科所均能高效有序完成各项工作,助推工作成效不断显现。
八、健全法治税务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
在全市首创“智税导航”品牌,实现纳税人缴费人不进厅、少进厅,进厅快办快走。2023年,纳税人缴费人月均进厅量同比下降30%,平均办理时长、等候时长同比下降40%,此举被全市推广。深入推进“智慧办税”集成建设,构建以我局为中心,镇街便民服务点及银行网点为支点的十五分钟办税圈,依托后台运营服务中心,实现办税服务厅企业端零窗化。
(二)健全涉税数据共享机制
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税务系统与外部门数据共享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与财政局、发改委、民政局、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机制建设。
九、完善法治税务建设推进机制
(一)深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督察工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税源管理所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指南(试行)〉》的通知》的要求,成立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积极组织学习翔安区税务局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做法,开展相关工作的培训。
(二)健全干部学法用法机制
完善会前学法工作机制,将公职律师、青年才俊等纳入讲师团,提升会前学法讲师团质量;制定法治素养提升计划,邀请法律专家开展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培训讲座,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
(三)加强法律人才队伍建设
鼓励法制人才参与申请公职律师岗前培训。2023年,新增公职律师1人,公职律师累计人数已达7人。积极发挥公职律师作用,以公职律师为核心成立税费矛盾争议调解专业团队,分级分类化解税费矛盾争议。
2023年,我局在法治税务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治税观念有待提升,部分干部具体实践中简单机械地执行政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自觉性不足。二是执法精确度有待提升,执法风险识别防范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税务行政执法方式创新不够。三是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有待进一步推进,在考虑执法对象的切身感受以及执法言行规范方面存在不足,处理涉税争议问题水平有待提高。
2024年,我局将紧紧聚焦“建设高素质高颜值颜质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高地”这一工作主线,立足税务实际,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规范、智慧、集成”总要求,坚持依法治税,打造税收治理提质工程,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同安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不断提升税收法治现代化建设水平,助力实现厦门税收现代化“四高”愿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