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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0 17:36 来源:厦门税务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定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紧紧围绕优化和延续税费优惠政策、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在门户网站等平台分类汇总公开税收政策文件和便民措施,在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打造“小夏说个税”“小夏说社保”“外贸有我 退税无忧”等特色专题,探索推进政策宣传和12366纳税咨询有机融合,让纳税人缴费人获取税费信息更高效、更有感。强化税收大数据分析应用,精准匹配纳税人缴费人需求,通过征纳互动平台、电子税务局、企业微信等渠道,及时精准推送税费政策,确保税费政策落地生效。

(二)持续深化申请公开工作。严格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主动加强与申请人沟通联络,及时了解社会大众所需所盼,依法依规及时办理反馈,积极回应社会大众关切。持续优化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服务功能,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方便申请人及时查看和下载公开答复。结合内部办公系统建设,实现依申请公开全流程跟踪管理,推进办理全过程信息化,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

(三)持续细化信息规范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审核、保密审查与舆情评估,注重工作秘密管理和个人隐私信息保护,定期组织开展网站公开信息的内容巡查,坚决杜绝“低级红”、“高级黑”等情形。聚焦社会关注热点,动态调整主动公开目录,等专栏,优化网站目录索引和信息查询功能,专栏归集公开“权利救济途径”等信息,方便社会大众快速便捷获取信息。

(四)持续优化公开平台建设。持续推进门户网站建设,增设“2023年税费优惠政策”等专题专栏5个,组织开展移动端门户网站的适配优化,提高纳税人缴费人在移动端查询、获取信息的效率,全面提升网站的用户体验。不断深化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建设,探索开展“可视答疑”和“周三见”互动直播等宣传辅导模式,加大移动端视频图解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辅导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持续强化公开监督管理。强化信息的源头管理,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信息的跟踪机制,及时开展督促提醒,确保按时规范做好主动公开工作。结合网站日常巡查和考评工作,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检查,加强对基层的督促指导,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将《条例》纳入新录用公务员和新任用领导干部的培训课程,增强广大税务干部的公开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5

6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8

0

0

0

0

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1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1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6

0

0

0

0

1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7

8

0

0

0

0

2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公开专栏设置不规范、公开方式不新颖、公开队伍不稳定等问题,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广泛征集意见建议,优化调整栏目设置,强化搜索等服务功能建设,提高社会大众获取信息效率。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创新,紧密结合短视频宣传热点,加强视频类宣传辅导作品创作,加大新媒体平台宣传力度。三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开展针对公开队伍的专项培训,进一步明确规范要求,建立常态化业务研讨机制,及时沟通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提升公开队伍的业务处理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没有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仅反映2023年度的情况,所列数据为厦门市税务局机关(含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第四税务分局)本级数据。


年报下载: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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