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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思明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6 17:07 来源:厦门税务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定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思明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条例》规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厦门税务)的工作要求,围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以信息公开促工作落实,助力各项税收重点工作圆满完成。

(一)主动公开

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人民政府、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和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围绕税费优惠政策等重点内容通过厦门税务门户网站区局频道及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开,全面保障社会公众对于税收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条例》和《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办理、回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按照内部会商、部门办理、法制审核和领导签发的办理流程依法依规完成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

2023年,我局共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3件(其中1件为上一年度结转办理),具体办理结果如下:经征求第三方意见不同意公开2件,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存在1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强化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内容管理。严格开展政府信息发布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自查,确保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把牢发布内容的政治关、审核关和舆情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做好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工作,按照要求及时更新工作动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栏目,向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展现我局工作情况,为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时效性高、实用性强的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

充分发挥绩效考评的“指挥棒”作用,细化政务公开指标考核内容,激发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性,切实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782

行政强制

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1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1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注:数据不含申请后撤销件数)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离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税费政策解读方式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三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定期按照《条例》和上级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内容自查和问题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二是不断探索通过情景短剧、图解等形式进行税费政策解读,提高纳税人对于税费政策学习积极性。三是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典型案例学习和研讨,切实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年报下载: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思明区税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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