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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湖里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6 15:06 来源:厦门税务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定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湖里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厦门税务)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

聚焦税收主责主业,立足政务公开重点任务,着重围绕税费优惠政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税收征管改革等方面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宣传各类税惠政策、便民办税举措,通过各类平台发布政策辅导稿件等300余篇。推进“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加强咨询热线接线工作,优化税收服务和质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向社会公布更新我局工作动态等相关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条例》《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工作。2023年,我局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程序,保证公开信息的准确性与时效性。落实保密规定,履行公开审查,确保公开及时性、安全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完善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加强日常维护,提高公示信息质量,及时发布法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升社会大众获取信息便捷度。重点聚焦纳税人缴费人难点堵点问题,提供驻企“直通车”、定制“云课堂”、指尖“税智团”等服务,制作多形式作品投放厦门地铁、公交、BRT,充分拓展线上线下双公开渠道,做好政策解读。

(五)监督保障

压实信息公开责任,及时发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加强绩效考评,将政府信息公开列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强化监督落实,进行全程跟踪管理,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将《条例》等内容列为局务会议“会前学法”环节重点内容,不断提高公开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429

行政强制

1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一是税收政策解读质量不够高,形式的多样化、精准性有待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三是主动公开信息覆盖范围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策解读的力度和精准度,丰富创新公开形式和渠道。充分发动志愿辅导团加强税收政策辅导和宣传,确保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二是培育打造专业人才队伍,将更多政府信息公开要点列入日常学习计划,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执行等方面的培训交流。三是健全完善公开内容,定期对公开事项开展自查,对更新频率较低的及时整改,针对近期纳税人缴费人关心关切的热点重点问题及时回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年报下载: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湖里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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