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稽查局
首页  >  区局频道  >  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  信息公开  >  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6 15:02 来源:厦门税务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定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以下简称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升。2023年,我局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深化主动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积极推进相关栏目的内容公开。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29条,主要包括通知公告、执法文书送达公告、行政处罚公示、随机抽查工作情况等。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

按照《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办理权限、办理时限、法律依据等内容,促进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升。2023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3件,其中予以公开2件,部分公开1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强化政府信息发布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优化对外信息发布审批流程,确保审批过程的可追溯性,严把保密审核关,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准确性。

(四)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厦门市税务局门户网站、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渠道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丰富公开载体,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切,为纳税人提供更为全面、细致的政府信息,提升税收执法的透明度。

(五)加强监督保障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核制度,不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畅通监督反馈渠道,收集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4

行政强制

3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2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2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2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需进一步提升。二是主动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有待加强,工作效率有待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规范信息公开审核流程,加强风险管控,切实把牢文字关、信息关、保密关、安全关、舆情关。二是依法规范主动公开,明确公开内容、时限和责任科室,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及时、高效、规范进行公开。三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干部的培训教育,深入学习相关规章制度,提升干部的业务素养和专业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范围为: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数据。


  年报下载: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扫一扫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