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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翔安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6 15:00 来源:厦门税务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定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依法主动公开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翔安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我局)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贯彻《条例》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纳税服务、新闻发布等方面内容及时进行了公开。2023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发布行政许可276条,行政处罚2623条。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

我局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2023年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2件,全部按要求完成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三)完善政府信息管理

规范管理门户网站,对我局门户网站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的职能信息、执法信息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进行定期评估自查并实时更新;规范信息发布管理,依托行政办公平台,对拟发布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和发布审批,所有公开信息须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核签发,确保信息发布流程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四)加强平台建设

加强门户网站公开内容维护,确保内容更新及时。结合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区等宣传阵地,及时公开税费优惠政策,发布办税流程,持续推出文字、图文、短视频等融媒体产品,提升政策宣传水平,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明确指引。

(五)落实监督保障

一方面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逐项细化年度工作要点,明确牵头科室、任务目标和工作举措,确保信息公开落实到位;另一方面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我局切实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先后组织参加政务公开培训50人次,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23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轮岗较为频繁,导致该岗位人员经验不足,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部门联动性不够,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其他部门对该项工作的参与性不足,没有形成集成合力;三是政务公开的形式和载体需要进一步地创新优化。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用好用活网站、新媒体在信息公开中的有关功能,同时做好保密工作和舆情风险防控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加强对全局办公条线联络员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三是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办理流程,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对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利益、需要纳税人缴费人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区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年报下载: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翔安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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