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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集美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6 15:00 来源:厦门集美税务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定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集美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和集美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保障纳税人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紧紧围绕社会关心关切和税收重点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内部流程、压实工作责任,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超500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聚焦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多渠道公开依申请公开受理方式,及时保障纳税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2023年,我局新收到依申请公开4件,均依法依规进行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管理维护工作,保障法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准确、更新及时、查阅检索下载方便。对拟发布的信息,层层加强把关,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切实做到“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严谨性,促进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持续推进官方网站建设,规范做好栏目设置、及时做好信息更新维护,不断深化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坚持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导向,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的前沿阵地作用,利用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向公众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升门户网站信息集成度、实效性和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绩效管理,细化考核内容与量化标准,提升办理进度和群众满意度的考核比重,层层传导压力;建立公开信息常态化检查机制,定期对已发布信息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公开信息集中、统一、规范、准确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9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3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我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在提高信息公开实效性、加强政策解读准确度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在公开内容质量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优化部门协作,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的衔接配合,明细工作职责,理顺工作流程,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时效;二是进一步优化平台建设,探索更加高效便民的信息公开方式,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三是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开展多形式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交流,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政策理解水平和实务操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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