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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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关于2021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2-03-07 14:43 来源:厦门税务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下载】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以下简称“我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局”)的坚强领导下,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坚持依法决策,规范税收执法方式,提升依法治税质量,防范执法风险,充分发挥税务稽查职能,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政策,不断提升依法治税的水平和能力。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将落实依法治国体现在坚持依法治税、依法行政上,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从讲政治的高度提升工作站位、把准工作方向,将学习成果贯穿到税收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推动我局法治税务建设工作不断提升。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我局加大对偷、逃、抗、骗和其他税收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积极做好各类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深入学习贯彻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精神,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有效配合,合力打击辖区内的税收违法犯罪活动,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高税务稽查案件查办质效。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严格落实分级审理制度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完善集体审理机制并进一步明确集体审理范围。2021年,我局集体审理委员会召开集体审理会议17场,对44件案件进行会议审理,完成书面审理77次,涉及案件553户。我局严格按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实行分级审理,2021年提请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1件。

(二)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

我局严格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等有关规定,将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21年,我局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300件。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我局积极落实重大税收执法事项集体审议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对拟建议所属主管税务机关采取收缴(停止发售)发票或者停止出口退税措施的、拟对欠税人采取阻止出境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进行集体审议的、本机关负责人认为需要集体讨论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以及其他重大、复杂、疑难税收执法事项开展集体审议。2021年,我局召开重大税收执法事项集体审议会议3场。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我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权力和责任清单、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结果等应公开事项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进行全过程记录及系统归档保存,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加强法制审核团队建设,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2021年,我局法制审核工作小组完成执法决定法制审核794件。

(二)规范、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我局在《全国税务稽查规范》(1.2版)的基础上,组织学习稽查规范等文件内容,健全调查取证、处罚告知、文书送达等稽查各环节制度,规范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提升执法规范性。

六、加强依法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工作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及时、有效、有序地处置突发事件。严格落实税务总局紧急重大情况信息报告规范,强化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干部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成立特勤队,负责处理管辖范围内拒开发票,涉及偷、逃、骗、抗等涉税违法行为的举报事项。轮值的特勤队人员需全天候待命,并随身携带税务检查证,节假日值班人员如果接到事项紧急的举报电话,将由我局轮值的特勤队人员负责做相应处理。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保障行政相对人的陈述申辩权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执行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工作,有效地保障行政相对人的陈述权、申辩权,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2021年我局发生行政相对人申请听证的处罚案件1户。

(二)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权

我局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管理,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文件,积极履行职责,有效化解税企矛盾纠纷。我局从复议应诉角度出发,规范税收执法行为,防范税收执法风险,以案说法、以案促改。2021年我局发生行政复议1户、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八、健全税务稽查权力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完善内部监督制度

我局建立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升内部控制工作水平,实现内部控制工作目标,将内部控制监督机制融入到稽查工作的各环节中,控制风险,提质增效。

(二)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

我局建立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以内控系统为基础,加强行政执法的日常监督,建立健全税收执法的责任追究机制,规范和加强我局税收执法责任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监督、促进落实,切实提升税收执法责任工作水平。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我局认真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6〕50号)等文件规定,明确主动公开事项并按要求及时准确公开,严格根据规定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监督权。

九、智慧稽查提供法治税务保障

(一)创新运用信息化战法

提升税收大数据分析和技术创新能力,强化对虚开骗税等犯罪团伙的甄别筛选,提升稽查精准打击能力。推动税警数据信息互通共享,提升分析研判能力,实现精准打击。

(二)推进稽查信息化建设

加快推进稽查信息化的硬件建设,稳妥推进信息化建设网络平台与等各类应用系统的集成,努力形成贯通上下,一体化程度更高的税务稽查指挥管理信息化体系,为各项决策部署提供信息化保障。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党建引领强化组织领导

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作为“第一要事”,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把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来推进。领导班子全面履行领导职责,坚定不移落实党对税务稽查工作的全面领导,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担任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长,将建设法治税务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

(二)强化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

我局认真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例会制度,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学法。2021年,我局结合新发布的《行政处罚法》《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共组织集中学法2次,结合税务稽查工作实际,学习税收法律法规相关内容。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用法,带动了全体税务干部共同提升法治理念。

(三)加强法制人才队伍建设

我局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和使用,注重发挥法治人才作用,目前我局共有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税务干部5名,公职律师4名。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履行自身职能,为我局工作决策和重大事务处理进行法律论证、提出法律意见,提供与工作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研究具体法律问题,办理具体法律事务。

2021年,我局聚焦稽查主业,持续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不断夯实稽查法治基础。在取得成绩经验的同时,还存在如下一些不足之处,如: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税务稽查法治建设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税务稽查执法方式有待进一步优化;法制人才队伍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2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新出台的《行政处罚法》、《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等规定,扎实做好各项稽查工作任务,全面深化依法治税,优化稽查执法方式,强化智慧稽查建设,强化法治工作队伍,推动我局税务稽查法治化水平再上新台阶。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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