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局”)和中共厦门市湖里区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委”)、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湖里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各项要求,全面优化法治政府建设,服务税收治理现代化,现将2022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思践悟,坚持法治学习常态化
(一)分层分类深化法治学习。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利用党委会会前学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局务会等多种形式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税收问题的能力。组织党委会“第一议题”36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4次。
(二)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做好相关情况的年终总结自查,并将其作为年终考核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明晰职能,打造营商环境法治化
(一)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的原则,杜绝收“过头税费”现象发生,2022年圆满完成组织收入预期目标。坚决扛牢压实退减缓免政策的政治责任,全力确保2022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地。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严格按照办税指南收取材料,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联合区行政审批管理局、人社、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部门延伸服务进湖里创新园,2022年9月16日起正式对外,实现12项税费业务靠前帮办、涉税费业务“园区办”,构建“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实体办税兜底”的全方位办税服务格局,加强适老服务,提升办税体验感。
(三)优化营商环境。开展营商环境满意度调查工作,召开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对营商环境监测情况进行研究,聚焦多元个性化需求,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为不同企业“量体裁衣”,提升服务精细度。开展厦门营商环境日“两岸交融交心 税务惠台惠企”活动,为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的“第一站”贡献税务力量。纳税人满意度结果位居全市第二。
(四)健全新型监管机制。立足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创建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专班机制,以“集中+分散”“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开展工作,持续推进税务执法方式优化,落实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对纳税人实施差别化精准管理。
三、依法依规,落实行政决策合法化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遵循科学、民主、合法的原则,构建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由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论证评估后集体研究作出决定。出台《重大税务事项集体审理办法》,将情节复杂、影响较大、政策不明确或争议较大的重大税务事项纳入集体审理范围,切实发挥集体决策作用。
(二)加强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针对税收工作中的重大案件及执法决定,法制部门全程参与,依托专业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做好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在审查对外合同(协议)、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中,提前预判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依法对违法行政行为进行纠正。
四、执法为民,提高行政执法专业化
(一)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高税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
(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面加强税务执法资格审核,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区局3名参考人员全部通过执法资格考试。
(三)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一是稳步推进“首违不罚”,2022年累计有2439户纳税人因符合“首违不罚”条件而免于处罚,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二是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等5个事项不再作为行政许可事项管理,优化简化办理程序,实行全程网办,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性成本。三是深入推进税务文书电子送达工作,2022年累计完成113076户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签订工作,加快涉税业务办理速度。
(四)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紧扣各项税费政策发布和涉税服务举措出台等重要时点进行谋划,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落实等工作开展集中宣传,健全纵横协同税宣普法机制,立足区局特色、加强部门合作、整合多方资源,全年在各级新闻媒体刊登报道超200篇次、被央媒采用百余篇次,多篇稿件获《中国税务》刊载。依托市局自主直播平台和湖里各大创新园区直播平台开展直播课堂,2022年累计开展“云”直播课29场在线培训用户达38000余人次。
五、筑牢防线,处理突发事件规范化
(一)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深入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本单位内部人防、技防、物防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反有组织犯罪法》、反恐怖、反诈骗、国家安全等方面内部外部宣传教育,发动全体人员积极参与“平安厦门”“平安湖里”“平安税务”建设工作。
(二)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不定期开展舆情工作提示,持续健全“舆情部门牵头、相关科所联动”的舆情管理机制,组织舆情有关文件学习,提升舆情风险重要性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意识,筑牢舆情风险防线。持续畅通与区网信办的信息交流机制,共同营造良好税收舆论环境。
六、规范应诉,推动矛盾化解妥善化
高质量办理行政应诉案件,妥善化解涉税行政争议。2022年有效应对3起行政诉讼案件,无败诉案件,有力维护税法权威。通过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组织干部参加案件旁听,开展生动、现实的法治教育培训,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税收问题的能力。同时深入研究个案背后的同一类型申请人的诉求和利益,积极向上级部门提出完善税收政策和征管措施的意见建议。
七、职权法定,加强制约监督责任化
(一)做好权力制约和监督。深化“一科一案一表”监督工作机制建设,加大联动整改、集成监督力度,进一步推动专责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持续释放制度效能。2022年累计举办廉政教育(分析)会10场,覆盖430人次,堵塞风险漏洞15个,推动完善规章制度7项,相关做法被《中国税务报》、学习强国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规范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切实发挥内部监督问责的震慑作用。
(二)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以市局门户网站区局频道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为对外公开主阵地,及时向社会公布区局工作开展情况,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八、以数治税,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
(一)深入推进数字化电子发票扩围推广。逐步推进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推广工作,开展针对数字化电子发票立体式、多样化辅导工作,实现24小时在线“穿透式”辅导,累计开票40809户,试点推广进度达74.77%。
(二)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落实“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办税厅共受理网上审批系统业务11.55万笔,自助售票机共受理13.01万户次企业领用发票(除电子票),自助机购票率(除电子票)为72.71%;2.38万户次通过网络购票,网络购票率为16.32%,非接触办税成效显著。发票发售自助终端于2022年4月正式入驻区政务服务中心24小时自助区,努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
九、深学笃用,建设法治政府全面化
(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坚持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常态化运行机制,落实议事规则和例会制度,全面分析研判形势,统筹推进依法治税重点工作,确保法治税务建设扎实有效推进。
(二)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组织绩效和数字人事融通发力,共促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将行政复议、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落实“首违不罚”情况等法治建设基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推动税收法治建设措施落地。落实税收执法责任追究情况在个人绩效和领导评鉴的运用要求,考察干部在树立现代法治理念、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行政行为等方面情况,助力税务干部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提升。
(三)加强法律人才队伍专业化建设。一是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将法律人才融入到日常法治工作中,参与行政诉讼案件、破产清算案件、合同法制审核、信访投诉件的办理。二是将公职律师服务室升级为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开展涉税法律咨询、争议调解处理等事务,出具法律意见、推动争议化解。
(四)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一是强化以税咨政,服务上级决策。配强专题化调研信息分析团队,组建5人专班和51人青年突击队,理顺“前期联系-选题研究-事项明确-收集撰稿”机制,配合报送专题调研31篇次,其中国办采用1篇、总局采用5篇、省办采用4篇。二是积极动员干部参与税收科研课题。共申报税收科研课题13项,其中3篇课题被市局确定为重点课题,分获三等奖、优秀奖。三是组建“青禾”融媒体工作室,为助力“厦门税务融媒体普法”品牌建设注入湖税力量,立足政策热点和群众关切,策划推出系列新媒体作品,进一步拓宽“网、端、微、屏”融媒体宣传矩阵,作品获评亚洲微电影优秀作品奖,中宣部宣教局举办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微电影征集展播二等奖,“税眼看发展”全国短视频大赛“创新奖”,市税务局、市普法局主办的2022“助企纾困Dou在身边”普法短视频作品征集大赛二等奖1个、三等奖2个。
2022年,区局法治税务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效,但我们也清楚地看到,在税收工作实践中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执法观念和执法方式有待创新;三是法治人才的使用和培养有待加强。
2023年区局将把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全面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为主引擎,围绕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和精诚共治纵深推进法治工作。一是夯实党建引领基础,坚持学法用法结合。切实将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到组织税费收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各方面税收工作。通过领导干部领学促学,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实现税务干部将法律权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转变执法观念,持续规范税务执法。持续优化完善“三项制度”,进一步研究推行“说理式”文书执法,探索和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使税收行政执法行为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三是强化人才培育力度,统筹使用法治人才。加强公职律师和法律专业人才培养使用力度,在实践锻炼中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切实发挥其专业作用,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为依法治税提供人才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