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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海沧区税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3-03-20 15:31 来源:厦门税务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下载】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海沧区税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落实依法治税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税收法治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区局通过党委会“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局长办公会、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会前学法、各支部“三会一课”集中学习等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业务能力培训中邀请法学专家讲授数字经济下的法秩序专题,在组织收入、减税降费、深化改革等各项税收重点工作任务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的能力,培育法治环境,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着力提升税收法治化水平。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依法落实组织收入和各项税费政策。2022年,区局认真贯彻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税收相关法律,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累计组织入库各项收入233.65亿元。在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工作中,区局坚决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责任,主动作为,全力以赴推进政策直达快享,有效激活辖区企业的发展动力。服务企业享受留抵退税和出口退税叠加红利案例被《新闻联播》《新闻直播间》单条报道。

二是全面实行权责清单,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征管实际的变化持续动态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充分发挥权责清单的监督制约作用。全面落实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广泛开展宣传辅导培训,确保应知尽知,按规定开展事后监管核查。精准实施税务监管,实行纳税人缴费人动态信用等级分类和智能化风险监管,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依法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出口退税风险管理总成果和户均风险管理质效均位列全市首位,编写的出口退税风险指标入选总局第一批优秀风险指标,系厦门局唯一入选的个性指标。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在全市率先试点“问办协同”的小呼中心,全年共转办531条业务,解决响应率达100%,试点工作得到市局肯定并在全市作经验介绍。对原有的自助办税厅进行改造扩容,解决办税缴费停车难等问题,办税大厅平均等候时长缩短3分3秒,平均业务办理时长2分26秒,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三是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税费服务体系全面升级。倾力打造服务台商“第一税务专席”,开设台胞社保业务办理绿色通道、社保咨询专线,订制《海沧区台胞社保办理指南》宣传册,打通台胞在海沧区社保缴交的“最后一公里”。创新个性化服务,建立重点企业“一户一册”档案,创建“大企业线上税收工作室”,编写《集成电路税收优惠政策汇编》手册。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通过“一把手走流程”、纳税人座谈会、下户调研走访等方式问需问计,全年共搜集纳税人意见建议175条,并全部反馈整改。纳税人满意度持续提升,位列全市税务系统第二。代表市局参加全市营商环境条例知识竞赛获三等奖。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落实税务总局、市局要求,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制作拍摄税务规范性文件审查普法培训微课,深入解读权益性审核工作内容。2022年区局未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工作制度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持续完善党委议事决策规则,凡“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切实以集体智慧研究部署推动党的建设和税收工作。

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核。作出重大决策前,听取合法性审核机构的意见,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注重发挥系统公职律师、外部法律顾问、法制部门人员积极作用,为单位重大决策、重大执法决定及其他重大法律事务开展合法性审核、提供法律意见,保障行政决策科学合法。2022年区局公职律师共计办理工作事项138件。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年主动公示准予行政许可的结果3198条、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结果17条、非正常户认定信息1041条、欠税信息2530条、定期定额户核定的定额和应纳税额情况64058条等。记录执法音像记录共586条131.03GB。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数9件。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2022年区局参加并通过执法资格考试1人。

二是统一执法标准,创新执法方式。严格落实新修订的《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坚持统一尺度、提升精度、彰显温度开展税务执法,有效减轻涉税罚款负担。秉持“处罚不是目的,教育才有意义”的执法理念,优先运用提醒、告诫、约谈、建议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注重教育纳税人加强税收法律法规等税务业务知识学习,强化纳税申报、发票开具主体责任意识和税收风险意识。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企业开展政策宣讲40余场。加强以案释法,率先在全国试点元宇宙与税务行政执法应用场景的融合,相关做法在人民网、央广网、厦门市电视台《新闻直播间》等媒体广泛报道。

三是精简执法事项,完善执法程序。进一步落实“无风险不检查、无批准不进户、无违法不停票”的要求,坚持以案头分析为主,充分发挥大数据优势,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进一步规范退税审批管理,通过缩时长和减流程的“双管齐下”,有效压减退税周期,提升审批效率。推广使用执法文书电子送达,进一步便利纳税人办税。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落实办税服务厅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严格遵循“积极预防、快速反应、及时报告、分级处理、稳妥处置”的应急处理工作原则,积极倡导“涉税事、网上办,非必须、不窗口,大厅办、先预约”的“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方式,严防疫情蔓延扩散,积极防范纳税人缴费人在办税服务场所扎堆聚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办理涉税费业务顺畅有序。

二是建立“数电”发票推广工作应急预案及舆情应对机制。组织机房开展模拟演练和安全风险评估,做好基础环境建设,确保设备性能需求和信息系统安全。提前梳理研判纳税人关注且易引发舆情的风险变量,做好“前置化”风险研判。建立健全网络监控舆情台账、反馈及应急处置联动机制,确保舆情风险防范有力,努力创造税收事业科学发展良好的舆论环境。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运用调解与和解方法妥善解决涉税矛盾纠纷,2022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诉讼案件。聚焦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等群众关切,及时受理、认真核实群众来信来访,切实为纳税人缴费人解决合理诉求,争取理解支持,全年共受理办结群众来信来访及涉税违法举报案件210件。与区法院签订诉调对接协议,安排专人对接诉非联动工作,在线接受法院委派、委托参与调解,助力推进辖区多元解纠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积极融入辖区社会治理大局。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坚持严管厚爱,善用监督执纪。把思想教育嵌入日常管理,做实做细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党委会议会前学廉,创新开展“一月一主题”廉政教育活动,组织各类警示教育活动12场次。密切关注、定期分析干部职工思想动态,落实“五必谈、五必访”。针对近年来系统内青年干部廉政问题频发的现状,领导班子先后开展廉政专题党课,与青年干部开展重点专项廉政谈话,教育干部牢固树立法纪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将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纳入数字人事个人绩效考评考核,实施差异化评价,旗帜鲜明鼓励主动担当的税务干部。

二是持续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加强党委与纪检组会商研判,全年党委与纪检组召开专题会商会议2场,共同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部门联动通过实地督察、召开座谈会、电话抽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全程式”“立体式”铺开监督“责任网”。聚焦留抵退税等重点工作创新开展“清单式”监督检查,相关做法被总局采用。与海沧区纪委监委建立纪税协作监督机制,形成监督合力。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方式,走访区法院、人大、企业、涉税中介等200多人(户)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发挥网站对外公开的核心作用,安排专人及时更新维护机构概况、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栏目,利用线上微信公众号、线下办税服务厅等多渠道多形式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在依法保护国家安全、商业秘密、自然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前提下,建立健全与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强对大数据的分析、挖掘、处理和应用,发挥以税辅政作用,报送税收经济分析及调研报告10余篇,获得市、区两级领导的肯定性批示7次。参与撰写的1篇调研文章,被总局采用上报中办、国办,也是厦门市唯一一篇全文被总局采用报送的文章;1篇调研报告被省委内参采用。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注重创新税收风险管理的战略、技术、方法、手段,以大数据技术、溯源式比对强化风险识别能力。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领导。区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总体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时,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区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依法行政情况纳入年终述职。每年第一季度向市局和区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是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通过党委会“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局长办公会、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会前学法、法治专题培训等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依法治税、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把法治教育纳入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依托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平台开展法治教育,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法治讲座、旁听庭审活动等,2022年区局人均学时在70学时以上。

三是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明确法制机构职责,突出税收法制工作主业,配备法律专业人才,专人负责法制工作。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重大案件、执法普法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建设,拓展服务职能,对外提供涉税法律服务,切实当好税企争议的“调解员”、复议案件的“裁判员”、合法权益的“保障者”。区局公职律师主笔税收政策研究课题在《税收经济研究》《国际税收》等核心期刊上发表。

二、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区局法治税务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和税收现代化的目标相比,与人民群众对法治税收的期待相比,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在税收执法制度规范执行不够到位;二是税收法治融入地方工作大局、发挥职能作用还不够;三是法治政府建设创新突破不够,未能打造特色品牌。

三、2023年全面依法治税工作思路

2023年区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着力推进税收法治化建设走深走实。

一是着力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坚持法治思维,将法治理念贯穿税收工作始终,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细化工作举措,加强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学习培训,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树立规范执法和法治理念,定期对制度的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做细做精税收法治工作。

二是深入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对税收现代化提出的具体要求,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总局党委谋划的重点工作任务,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发展战略,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找准税收工作服务大局的结合点、着力点,发挥以税咨政作用,为区委区政府决策做好税收参谋。

三是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税收法治实践。紧紧把握税法实质正义、遵循程序正义,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探索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推进执法精准化,切实提升税收法治水平,构建良法善治的税收执法体系。坚持包容审慎原则,积极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提升法治税务和税收服务工作质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特此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海沧区税务局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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